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蕭逸民1日表示,按中國法律程序,李明哲案的宣判結果應於本周出爐。依據《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責,李明哲恐面對10年以上的重刑。(攝影:葉信菉)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時開庭「被認罪」。對此民間司改會申訴中心主任、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蕭逸民1日表示,按中國法律程序,最遲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因此本周內應會有結果,而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可能得最輕刑度10年的有期徒刑,因此李明哲極可能面對10年以上的重刑。
李明哲於3月19日遭中國政府逮捕,並於8月4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檢察官起訴,湖南岳陽中級法院於9月11日進行審理,李明哲與共同被告彭宇華出庭,李明哲在庭上「被認罪」,成為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的第一名台灣人。
蕭逸民1日出席「不忘709,聲援謝燕益、王全璋」記者會時指出,中國法律訴訟規定,一審判決後2個月內要審結,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因此從8月4日李遭起訴算起,應會在11月4日前宣判。但蕭逸民也說,曾看到訊息指出將於11月7日宣判,「也可能是依法院受理起訴書的時間計算。」
蕭逸民指出,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故極可能面對10年以上重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中國管轄權爭議、認罪出於被迫等,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問題。
蕭逸民也說,國際聲援速度較緩,目前尚在調查階段。他認為,2018年中國向聯合國報告人權狀況時,聯合國應會有進一步的關注,將是下一個進展的時間點。(李先泰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