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目前傾向不隨《勞基法》修法更動,維持讓住院醫師「7休1」。圖為示意圖。(攝影:葉信菉)
避免醫師過勞、也確保醫療品質,衛生福利部今年8月1日甫頒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不過,《勞動基準法》近日重啟修法,行政院打算鬆綁現行「7休1」規定,未來只要勞資同意,最多可連續上班12天,此舉是否牽動住院醫師工時及休假規定備受關注。
據了解,衛福部目前傾向「不動」這份剛出爐3個月的工時指引,讓住院醫師維持「7休1」的規定。
現行《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定,住院醫師的「例假休息」,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休息,經由院方與醫師約定,雖可在2周內彈性安排2天作為例假,但規定「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至於輪班制的醫師,指引規定,每班不得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則每日正常工時不能超過10小時,而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也不得超過28小時。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廖崑富接受《上報》採訪表示,住院醫師的工時現況,已高於一般勞工,因此,「原則上,指引不會隨著這次《勞基法》修法而更動」。
但他同時表示,最後決策必須待這次《勞基法》修法版本正式出爐、通過後,衛福部會再「一條條重新檢視」,若真有需要調整的地方再討論。
廖崑富也強調,當初這份工時指引,是衛福部邀集醫界等相關單位仔細討論過的結果,「大家都達成共識」,因此不致於因為這次《勞基法》修法而連動更改。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陳亮甫接受《上報》採訪則表示,住院醫師「沒有連續上班12天的需求」,因此,工時指引「沒有必要、也沒有需要」隨著這次《勞基法》修法而更動,甚至「修惡」。
他並強調,根據指引,住院醫師工時已是4周320小時,等於每周平均80小時,算是高工時產業,給予7休1的適時休假規定,很合理、也不需要再去動。
不過,有些少數醫院科別,例如小兒外科常抱怨人力不足,若7休1可能無法符合工時指引的要求。
對此,陳亮甫坦言,少數科別的確常常名義上有周休,即便排了輪班醫師,但基於「科別文化」,可能還是要求醫師必須周末自行到醫院上班。不過,他認為,工時指引既然目標在於建立住院醫師合理的休假、工時制度,那就不能因為少數科別的文化,而去壞了整個制度,甚至改掉鼓勵大家適當休息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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