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基法》修法,勞工可以連續上班12天;對此,林淑芬在臉書諷「是老闆希望勞工一周有7天彈性時間啦!」。圖為「新系院長走馬上任 勞動政策是神是鬼」記者會。(攝影:李隆揆)
「一例一休」政策的《勞基法》修法,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拍板定案。除了修正「鬆綁7休1」政策之外,在「加班工時上限」、「輪班間隔」兩項政策上,皆採取乙案。同屬民進黨的立委林淑芬,卻在臉書上反諷,最高可以連續上班12天,「是老闆希望勞工一周可以上班七天有彈性啦!」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6日在臉書上分享PTT文章,並表示,黨政人士說鬆綁7休1,勞工可以集中假期,「反而划得來」。若覺得不好,還可以「7休1」、「7休2」、「周休二日」。也就是說,勞工可以選擇1周休2天,或是2周休4天。
但林淑芬認為,如果勞工可以自由選擇何時放假,「今天還需要修法嗎?」且,休假方式改為14休2,這意思就是,勞工最高可以連續上班12天,讓老闆壓榨勞工工時。「還2周休4天,最好是啦!」林怒道。
而該篇文章下,網友則回應,「我們可以做265天休100天,這樣更賺。」還有人激動地罵,「真正不見的只有7天假」,其他根本和以前一樣。(張愷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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