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一例一休修法已經是犧牲勞動者「二例」權益的妥協,目前的修法方向等於進一步侵蝕勞動權益。(攝影:李隆揆)
我們是長期關心台灣民主政治與社會平等的學者,對於最近行政院將要推動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可能將台灣的勞動條件降低到威權時期的狀態,深感關切。此次修法,不但以牴觸人性尊嚴的方式嚴重侵害勞動權益,傷害勞動者的身心健康與家庭社會生活,更可能不利於台灣的民主發展與鞏固,故我們反對這次的修法。
民主政治不但要透過法治、權力分立、選舉等制度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與形式上的政治參與,歷來的民主理論論述與民主實踐經驗也已顯示,平等與人性尊嚴,更是民主最重要的價值。經濟平等,是實現平等與尊嚴的要素與民主鞏固深化的重要條件,此一觀點更獲得普遍的認可與接受。
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早在一九七零年代就指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美德,法律與制度不論如何有效率,如果它們不正義,就應該放棄或修改。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種基於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是不能為了社會更大的利益,就加以拋棄或侵害。除此之外,多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例如沈恩(Sen, A.)、史迪格里玆(Stiglitz, J.),也都以理論與經驗研究的方式指出,經濟不平等的擴大,將嚴重損害社會團結與民主政治,更不利於弱勢者自由能力的成長與實踐。
我們認為,台灣的民主運動除了反抗威權專制外,爭取人性尊嚴、社會正義與經濟平等的實踐也是重要精神內容。民主化歷程,本來也就包括勞動抗爭與勞權落實。民主進步黨過去也曾支持工運,在創黨的行動綱領中支持產業民主與勞工權。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將週休二日列為重要主張,在民進黨全面執政的2016年,「一例一休」雖然無法完全符合勞方期待,但可以看出其還是試圖透過修法,嘗試落實勞動者的權利。
然而此次賴清德院長預備推出的勞基法修正案,卻徹底與民主進步黨保障勞動權益的宣稱背離,公然向資方傾斜,完全枉顧勞動者權益。一旦這次修法成功,無異宣告台灣的勞動權益將進入長期的黑暗時代。
我們要嚴正的指出:
1.台灣勞工的勞動時間已經過長。根據勞動部2015年資料,台灣的全年總工時2104小時,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與南韓,排名全球第四名。當年即在國際研討會上有國外學者質疑「台灣總不會到現在還存在奴工制度吧?」。2016年台灣總工時降到2034,排名也降到第六名,原因除了可能是當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單週40小時外,更可能是因為制度爭議過程中,勞工在去年九月以後幸運撿回的「五天假」。
然而現制的一例一休既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也確定取消七天假。目前的修法方向,又將鼓勵資方大幅增加勞工的工時。如果修法通過,可以合理預估,台灣的總工時從今年開始又將顯著回升。
2.台灣工時過長,血汗勞動狀態,已經廣泛傷害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家庭生活,甚至危害公共安全。依據勞保局2011至2015年統計資料,台灣平均大約每11天,就有一人因為過勞而死亡,每4天就有一名勞工因過勞導致腦心血管疾病爆發。這還僅是經官方認定的過勞統計,不包括隱藏性的超時,以及即使合乎彈性工時,客觀上已經逾越一般人的合理勞動負荷者。《過勞之島》一書即記載了多位過勞死的受害者故事,其中多位是不到40歲的年輕人。今年年初「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覆意外釀成33死11傷的重大悲劇,因駕駛不堪超時工作負荷。5月「全聯」一名女性員工,也是被長期超時工作壓垮,在工作場所昏倒後不治死亡。
不論是合法彈性、違法超時,或所謂的「自願」加班,諸多經驗資料皆顯示,工作時間過長,連續工作日數太多,缺少充足的休息間隔,都是造成此類不幸的原因。前述個案不但是積極證據,更像是對全面鬆綁可能造成後果的「悲劇預言」。但是本次修法卻全面背道而馳,勢將繼續殘害勞工身心健康,危害公共安全。
3.依據主計處的統計,我國「受僱者報酬」占整體GDP之比例,由1990年的51.04%,一路下降到2015年的43.97%。研究也指出,雖然2000年之後台灣GDP平均仍有4%左右的年成長,但是每人實質薪資已經停止成長甚至衰退。造成此狀態之因素,依據研究,除了政府替企業減稅,企業優先買設備外,勞方缺少工會抗爭協商力量、政府制度保障不足,使得資方可以賺錢而不分配盈餘給勞工,甚至違法要求加班,不給予加班費等,都是主因。
依據媒體調查,去年(2016/7/1 - 2017/6/30)全國22縣市、3大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的企業違法行為最嚴重的前五項為:(1)未依法給加班費;(2)超時加班;(3)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或未記載至分鐘;(4)每7天未給1天例假;(5)假日出勤未給加倍工資。這種狀況充分顯示,資方連合法應給付的加班費、例假,不應超時加班等合法要求都做不到。現行制度對違法者「一案一罰」的做法也完全沒有嚇阻力。在此等狀況下,即使企業賺錢,勞工的薪資也不可能增加。
本次的勞基法修法,不但未能針對這些造成勞工貧窮困苦處境的制度因素加以改革,反而更強化資方在工時工資方面的權力,無異將勞工推入更為無助的奴役狀態,變成資方純粹的生財工具。
4.「一例一休」自去年修法後,雖有民意調查顯示各界不滿,但是政府從未深入了解不滿的原因或對修法效益進行深入評估,只是單面向聽從資方的修改意見,以為鬆綁工時、加班費、休假等規定,就是在「因應」這種不滿。然而學界對「一例一休」的初步研究卻顯示,此一政策對於提高薪資及增加就業率都有正面影響,而無顯著的負面衝擊。由此可見此次修法決策品質粗糙,忽略這種枉顧勞動者權益修改方式,也同樣會引起相當廣大勞動者的不滿。難道這種不滿,就完全不需要考慮嗎?
更何況有許多長期處於弱勢的血汗過勞勞工,例如保全、運輸、醫療、量販、超市等等,她們的不滿,已經是掙扎於「活命」或身心健康與家庭可能「嚴重受創」的抗議吶喊,難道政府不該擔負起保障她們免受此等危害,維護其人性尊嚴的「義務」嗎?
5.台灣的勞動者除少數國公營企業員工在就業安全不受威脅的情形下,鮮少稍具備與資方集體談判或議價的籌碼,多數員工在勞動條件上,完全沒有與資方談判之可能,全賴政府法令保護。政府宣稱在勞資雙方中採取中立態度,由雙方自行協商,然而就多數台灣勞資關係實際狀況而言,政府此舉就等於是偏袒較有權力的資方。
基於以上的理由,我們主張,行政院院會不應通過此次勞動部提出的勞基法修正案。如果行政院通過了此案,立法院應守住保衛勞工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否決這次的勞基法修正。
2016年的一例一休修法已經是犧牲勞動者二例權益的妥協,目前的修法方向等於進一步侵蝕勞動權益,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以及民主進步黨若是不想愧對「進步」二字,背棄台灣勞工,應當懸崖勒馬,停止倒退性的勞基法修正。
※作者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謝世民(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黃長玲(台大政治系教授)/陳昭如(台大法律系教授)/徐偉群(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沈秀華(清華大學社會研究所副教授)/王舒芸(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