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邱毅影射高雄市長陳菊,風災期間仍安排泡湯行程,高分院8日宣判邱毅誹謗罪無罪確定。圖片為陳菊出席民進黨全代會。(攝影:葉信菉)
前立委邱毅涉嫌影射高雄市長陳菊在風災當天到溫泉會館泡湯,遭陳菊怒告誹謗罪與違反選罷法,高雄高分院8日宣判,認定邱毅已盡查證義務,屬於合理質疑,誹謗罪無罪確定;至於選罷法無罪部分,除非判決不合法令,檢方才能上訴。
7年前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時任立委邱毅指控高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颱風來襲時,沒坐鎮勘災,反而跑到田寮泡冷泉,使陳菊怒提告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不過2017年4月一審認為,邱毅發表言論前已善盡查證,且屬合理質疑,判邱無罪;高雄高分院8日上午判決駁回上訴,維持無罪。
檢方指出,200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陳菊參選第1屆高雄市長選舉,但同年10月及11月間,邱毅分別在政論節目和接受媒體訪問時,涉嫌暗示或明示陳菊在「凡那比」颱風來襲當天未坐鎮防災應變中心,而是前往田寮漢來花季冷泉會館泡湯,因而涉嫌違反選罷法、誹謗等罪。
據了解,雄檢偵辦本案時,曾認可邱毅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等理由,做出不起訴處分。經陳菊2度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發回重查,2015年才以邱毅涉嫌傳播不實言論,誹謗、影響陳菊選情將全案起訴。
不過,2017年4月一審時法院認為,邱毅發表言論前已善盡查證,且屬合理質疑,判邱毅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無罪確定。
對此,市府發布新聞稿表示,雄檢2010年在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等資料後,均能證明陳菊當日並無離開市區,更不可能去泡冷泉,不起訴處分書也證實邱毅所言子虛烏有。
市府強調,邱毅在318學運時期「指花為蕉」,其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定論,經調查已確定是子虛烏有的言論,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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