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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濠仲專欄:員工的幸福 就是老闆的幸福

李濠仲 2017年11月14日 07:02:00
將看似五花八門的北歐勞資模式濃縮為一個簡單的觀念,就是:「所有人在工作之外,都有好好過日子的權利。」(湯森路透)

將看似五花八門的北歐勞資模式濃縮為一個簡單的觀念,就是:「所有人在工作之外,都有好好過日子的權利。」(湯森路透)

今年至今,台灣市面上介紹北歐人文的書籍,陸續竟已出現10餘本之多(幾乎每個月都有相關新書上市)。這一波風潮尤其聚焦在丹麥,每本書的書名且必定嵌入「幸福」兩個關鍵字。其中幾本則鎖定瑞典和芬蘭,但本質一致,都在傳銷北歐獨特的價值理論。

 

更早之前(1972年),南亞的不丹王國就曾以所謂的「國民幸福指數」(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去取代傳統象徵國力的國民生產毛額(GDP),另外定義了政府的政策目標和責任。簡單說,就是希望透過增加民眾「精神生活」一端的砝碼,去平衡工業化以來人類社會過度偏重物質追求的狀態。

 

因為幸福感比起國民生產毛額相對主觀,不丹王國還為此設計了一套測量公式,好盡可能如實表達出一地人總體生活的感受。 更多國民幸福指數有兩種計算方式,包括(1)國民幸福指數=收入的遞增/基尼繫數×失業率×通貨膨脹 (2)國民幸福指數=生產總值指數×a%+社會健康指數×b%+社會福利指數×c%+社會文明指數×d%+生態環境指數×c%。(其中a, b ,c ,d ,c分別表示生產總值指數、社會健康指數、社會福利指數、社會文明指數和生態環境指數所占的權數,具體權重的大小取決於各政府所要實現的經濟和社會目標。為達到幸福國家的要件,不丹居然寧可限制每年外國人入境旅遊的人數,以維護環境品質,這和周邊國家競相招攬觀光客,能多就不要少的邏輯完全不同。

 

只是,相較不丹的封閉和神秘,我們似乎覺得北歐國家對我們來說更具親近感,以至近年借鏡北歐的書籍於書市上從不寂寞。

 

更由於近代許多社會學家乃至經濟學家相繼投入研究「人的幸福感」,讓它套上科學概念與研究方法,使其漸次成為了一個愈來愈可以具象討論的社會心理體系。在這領域之外,關於工業化、現代化和後現代化的學術專書,也都明顯傳遞出進步社會皆是朝「追求個人生活品質」象限位移的訊號,回過頭來,便讓「幸福感」不會只是泛泛的形容詞,同時也從單純調整個人價值觀或行為模式,走向由國家出面制定政策,協助集體過度到下一階段的文明社會。

 

在承認北歐模式會是相對進步典範的前提下,台灣確實也從中汲取了些許養分,包括社會福利的設計和推展平權意識,程度儘管有深有淺,我們確實已讓自己改頭換面不少。但在勞權觀念上,又好像始終很固執地不願意跨過那道關卡,一種長存台灣社會極其根深蒂固的主僱關係,一直很難有效被突破。而那很可能已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無形的絆腳石。

 

包括我們從來沒有認真看待,北歐企業整體環境之所以強調活潑、創新、人性化,就是因為在這種氣氛下,員工其實可以給予公司更大的反饋。當地人深受一項基本價值牽引,其中關鍵就在於即使身為資方,他們也相信受過良好教育,同時身心健康,尤其不過度依賴雇主的勞工,才能真正符合企業生存利益。 更多根據國際品牌研究公司品牌研究公司Universum2016年公布的國際調查—「全球勞動力幸福指數」。顯示丹麥擁有世界上最知足的員工,挪威第2,瑞典排名第4,芬蘭排名第7。

 

實際的作為則有,不由官方訂立基本工資,而是透過勞資談判協議,勞方所得,即有足夠的育兒假(父母皆有);無任意遭解職風險;工時縮短(平均每周37.5小時,之外的上班時數都算加班);延長休假(最高每年有5周年假)等,諸如此類在北歐社會中行之有年的勞方「福利」,對我們來說卻成了一套非常棘手複雜的設計。

 

那麼,老闆又從何得利?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研究發現,提供員工足夠的假期和病假以降低壓力,讓他們獲得充足的睡眠,改善健康,除了有助於提升整體生活品質外,還能增進員工的生產力,並替企業省錢。當然,如果一個社會希望人民和公司可以在那些社會福利的眷顧下蓬勃發展,就需要政府制定法律,去幫所有企業一起推動職場環境的改進。 更多參考《北歐萬有理論》(The Nordic Theoty of Everytuing)

 

事實上,我們終究只需要弄清楚一件事就夠了,將看似五花八門的北歐勞資模式濃縮為一個簡單的觀念,就是:「所有人在工作之外,都有好好過日子的權利。」

 

台灣的產業發展往往反其道而行,而且完全沒有警覺,如今徒然走到了一旦某間公司關門,就有一票員工活不下去的情境(經濟來源頓失)。他們從不知道一個像樣的公司,在於能培養一群「忠誠」而不「依賴」的員工,唯有忠誠而不依賴,員工才能無所顧忌、誠意十足地為你展現才華(或拚勁),否則勞方不是自甘奴役,就是資方永遠的對立面。

 

這種情況下,尤其造成勞工面對資方時盡失籌碼。委屈領取低薪,再藉由加班補足生活所需的差額,惡性循環至此,還得附和資方以「成本」為由共體時艱,然後衍生出台灣勞工低薪的結構性問題;但我們恐怕一樣從未思及,領取低薪的勞工,很多時候必須有其他更多的公共救助才能夠維生,例如低收入戶縱然有資格向地方政府請領育兒金、教育補助、生活補助、老人津貼,如此一來,不等於是變相要所有納稅人共同去補貼企業?

 

台灣有一代的老闆多是白手起家、苦熬出身,今天一個個飛黃騰達,回過頭來並不認為自己有改善職場環境的責任,相反的,是更懂得怎麼樣從擷取別人的勞力中累積自己的財富,或者還覺員工要感謝自己提供工作機會。他們是台灣經濟奇蹟的創造者兼具獲益者,只求自己家庭幸福,莫管勞工辛酸血汗,緊抱守舊的勞資互動也許才能讓他們感到安心,卻也足以造成台灣下一代經濟崩壞瓦解,他們也會跟著倒楣,他們躲過了,他們的下一代也躲不過。

 

※作者為《上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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