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因指控北市府前市政顧問洪智坤向遠雄索賄,被告上法院。(翻攝自王世堅臉書)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1月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市府團隊有人向遠雄索賄,答應遠雄協調大巨蛋一事,並影射幕後藏鏡人是時任市政顧問洪智坤。洪智坤認為王世堅含血噴人,詆毀人格,因此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台北地院24日宣判,王世堅需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本案可上訴。 對此,王世堅尚未回應。
此案起因於王世堅接受《民視》訪問時透露,市府團隊有人拿到「不當的巨額價金」,答應遠雄協調大巨蛋一事。王還說,趙藤雄於法院認罪時,透露這些訊息,收款的人,就是現在離職的這位(指市政顧問洪智坤)。
事後洪智坤自請政風處調查,並在個人臉書怒批「被王世堅這種人抹黑,就好像踩到狗屎一樣」、「王世堅這種人抹黑不用舉證,而被抹黑的人卻要拚命證明自己的清白,才能洗掉鞋底的污泥」。
24日判決出爐後,洪智坤也於臉書表示:「無妄招致的毀謗,並不會影響我追求公義與真相的初心。」此外也向替他辯護的律師袁秀慧表示感謝。
此案於8月3日開庭辯論,王世堅自認沒犯罪,答辯時稱自己與洪智坤沒有恩怨,是基於市議員的職責才監督官員,而官員也應面對質疑說明,而非動輒控告市議員。
當時王世堅指出,市議員沒有調查權,問政沒辦法提出百分之百的證據,洪當時在市政府中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掌大權而無責,更應接受嚴格檢驗。同時他強調,當時是說洪智坤向遠雄「索賄」而非「收賄」,洪在告訴狀中的用詞有誤。
王還說,他的消息來源告訴他洪智坤在大巨蛋爭議期間,曾私下提點遠雄人員「要多做公關」,不久洪智坤又向遠雄人員推薦某3個字的特定公關公司,王世堅因此認為他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李先泰/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