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認定負責人周比蒼(左)父子等8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
不起訴確定!國道翻車造成33死11傷慘劇的蝶戀花旅行社,高檢認定負責人周比蒼父子等8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被害人家屬及傷者控告周比蒼、周繼弘父子等8人業務過失致死罪。案經士林地檢署9月間偵結全案不起訴後,被害人家屬不服,10月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但高等法院檢察署認同士檢見解,駁回再議,因此周比蒼、周繼弘父子等人獲不起訴確定。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家屬若不服駁回處分,可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蔡易軒/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