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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證不足】蝶戀花翻車釀33死 周比蒼父子不起訴確定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15日 10:33:00

高檢認定負責人周比蒼(左)父子等8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

不起訴確定!國道翻車造成33死11傷慘劇的蝶戀花旅行社,高檢認定負責人周比蒼父子等8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被害人家屬及傷者控告周比蒼、周繼弘父子等8人業務過失致死罪。案經士林地檢署9月間偵結全案不起訴後,被害人家屬不服,10月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但高等法院檢察署認同士檢見解,駁回再議,因此周比蒼、周繼弘父子等人獲不起訴確定。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家屬若不服駁回處分,可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蔡易軒/綜合報導)

 

【蝶戀花翻車追蹤報導】

●監院糾正交通部、勞動部 要求從嚴議處失職人員

●因蝶戀花事件遭撤照 友力提行政訴訟仍遭法院駁回

●蝶戀花33死「不起訴老闆」 檢方:僅已故司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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