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洲針對同婚的公投結果揭曉,支持的人數遠遠超過反對人數。(湯森路透)
澳洲針對同婚的公投結果終於揭曉,1200萬選民參與郵寄投票, 佔全部合格選民的79.5%, 可謂反應熱烈。結果61.6%的選民支持同婚,百份之38.4%的人反對, 支持的人數遠遠超過反對人數。
這結果不會令人感到太過意外,只是在21世紀,科學界已普遍認識同性戀不過是性取向,不是精神病,而全球已超過20幾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堂堂一個澳洲政府竟然還要用公投方式讓人民決定要不要歧視性少數,顯得格外荒唐刺目,就好比這時如果有人建議以公投方式來決定女人是否可以有權投票,禁止女性參政是否是一種歧視,無疑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
只是遺憾在今日社會,還是有人沒有能力以科學與理性的方式認識同性戀,竟然還在辯論同婚課題,其文明究竟還未達致認識歧視是歧視的水準,以為宗教可以用來合理化一切,包括歧視。
但無論如何,澳洲的公投結果還是令人鼓舞,說明在基督徒超過總人口一半以上的社會,越來越多基督徒已經不再以宗教合理化偏見,越來越多基督徒拒絕迷信與盲目教會傳統與保守基督徒對聖經狹隘的詮釋。
其實,目前許多承認同性婚姻或婚姻平權的國家,不是曾經受過基督教文明的影響,就是基督徒佔大多數的國家,這不啻說明雖然在很多社會反同聲音最激烈的是基督徒,但開明與開放的基督徒還是越來越多。
時下同婚或婚姻平權在基督教會的爭議,令我不禁想起美國在19世紀和20世紀基督教界對奴隸制的爭議,當時許多基督徒,特別是牧師大力支持奴隸制度,激烈反對廢除奴隸制,甚至以為主張廢除奴隸制的基督徒是假基督徒,是無神論者,明顯違反聖經,其反對態度之激烈,有如今日反對婚姻平權的保守基督徒,但今天還有多少基督徒會支持奴隸制或大力反對廢除奴隸制度?
今日婚姻平權的爭議,其實與當年奴隸制的爭議極其相似,其說詞亦如出一轍,本文對此將舉例說明,藉檢視美國基督教界這段基督教反對廢除奴隸制的歷史,一窺今日反同基督徒的荒謬反同說詞,其實與過去基督徒反對廢除奴隸制的信仰立場大同小異,希望我們能從中汲取教訓,不再以聖經或信仰合理化歧視,繼續傷害生命。
首先我必須指出的是,今日有很多基督徒完全無知於基督教內反對廢除奴隸制的歷史,不斷從美國進口反同言論與「學術研究」的台灣反同基督徒,完全不知道當年極力反對廢除奴隸制的基督徒,其實就是今日美國的反同基督徒的祖師爺。
他們甚至連聖經充滿支持奴隸制的經文也不知道,因為許多中文世界的基督徒,包括台灣基督徒只讀中文譯本,而20世紀出版的中文譯本幾乎都把希臘文原文的奴隸譯為「僕人」, 結果看起來像是在談論雇主與工人的關係,而非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 。美國當時許多基督徒不只曾經大力反對廢除奴隸制度, 同時亦大力擁護充滿種族主義的政策,包括種族隔離政策,反對異族通婚,以為違反神的旨意!
不過,持平而言,美國許多基督徒其實對這段歷史也不是很明白,所以美國南方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做為美國最大的基督教宗派,遲至1995年才發表公開聲明,為教會過去積極參與支持美國種族主義政策而公開道歉;衛理公會在2000年才道歉,聖公會更驚人,在2006年才公開道歉;至於美國長老教會(PCA)在2016年承認自己不堪的種族主義特色,但比這更離譜的是,美國長老教會內部去年竟然還有人反對發表這種公開道歉。
當年支持廢奴與參與公民平權運動的,有很多都是基督徒,但這些基督徒,包括馬丁路德金牧師,都被保守與絕大多數基督徒視為極端基督徒,甚至是不信聖經的異端份子;就如今日的同志運動,全界最大的同運組織是基督教會-大都會社區教會,早在1968年成立,比美國甚至喻為全世界同運導火線的石牆起義事件還早一年;但這些同志牧師與支持同志的牧師和基督徒今日被許多保守與傳統的基督徒視為不信派, 與當年積極推動廢奴運動的基督徒類似。
但遺憾的是,今日許多保守基督徒對歷史無知,只會拿當年主張廢奴的牧師和基督徒來自我宣傳,說基督教有多文明多偉大,而不知這些人當時都不是教會主流,基督教會當時的主流是積極以神之名傷害人權,不以為歧視是歧視,還以為是敬虔,以為自己才是「真基督徒」的保守基督徒 就如今日的反同基督徒一樣。
早在18世紀初,就有基督徒知識份子支持廢奴,這包括了基督徒法官Samuel Sewell,他在1700年出版宣傳反對奴隸制的小冊子<被賣的約瑟> ( The Selling of Joseph),但在1693年已有貴格會(Quaker ) 的基督徒George Keith 出版第一份反奴隸制的出版刊物。可惜的是,他們的聲音都不是主流的聲音。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Samuel Sewell 反對奴隸制與奴隸貿易,不是因為人權和正義的理念,因為他認為大量進口非洲黑奴,會傷害白人社會,對白人社會不利,這根本就是種族主義的主張,與人人平等的廢奴思想無關。
後來美國在19世紀中旬廢除奴隸制後,基督教會與社會同樣在搞種族隔離政策,教會內分黑人座與白人座,在許多教會,黑人只能等白人領了聖餐離開教會以後,他們才被獲准前來領聖餐。保守基督徒死性不改。
1839年,有一名牧師William Furness 第一次在星期日講道時宣教廢除奴隸制的信息,結果教會內的有錢人起哄,當時教會的基督徒告訴他應該只專注講耶穌的十字架福音,不要浪費時間,不要搞甚麼社會運動。有許多基督徒甚至因為這篇講章而離開教會。
衛理公會早在1780年已公開辯論有關奴隸制的問題,衛理公會在1784年強調其反對奴隸制的立場,1796年才再次重申,但最後還是屈服於絕大多數信徒的力量之下,主流派獲勝,反對派無能為力。 因為在1844年,根據歷史文獻的統計,單單是衛理公會的基督徒,就擁有至少20萬名奴隸。衛理公會牧師所擁有的奴隸人數是另外的1萬1600人。這麼多基督徒,包括牧師蓄奴,反對奴隸制談何容易?
至於浸信會也是一樣,其基督徒擁有的奴隸在1837年大概是11萬5000人;在1849年,四份之三的長老會基督徒擁有奴隸。支持廢奴的基督徒,簡直就是少數中的少數,完全微不足道。當時主張平權的基督徒不只與教會對抗,簡直就是和整個社會對抗,這就如今日的同運在許多社會完全類似,只是走到後來, 才逐漸壯大,聲音越來越宏亮。
美國基督教長老會的知識份子在1818年大力反對奴隸制,措詞強烈,立場明顯,但整體教會依然還是反對廢除奴隸制,到了19世紀中旬,反對與支持的勢力才勢均力敵,簡直分裂教會;但縱使在今日,台灣長老教會支持同志與反同的還未勢均力敵,反同派還是明顯佔上風。
當時傳統派基督徒是以甚麼理由支持奴隸制,拒絕相信人人享有平權?答案是明顯的,因為聖經如此教導他們引用聖經支持奴隸制,反對平權,因為亞伯拉罕是聖經中的信心之父,但他蓄奴,上帝並沒有反對 (創世紀21:9-10);因為含的兒子迦南被咒為其兄弟的奴隸( 創世紀9:24-27); 因為十誡中兩次提到奴隸,說明上帝接納奴隸制(出埃及記20: 10和20:17);因為奴隸制在耶穌時代流行,但耶穌甚麼也沒說;因為保羅明確說奴隸要順服主人(以弗所書6:5-8) 等等。
結果基督徒以為真正的基督徒不應反對奴隸制,難道你們比上帝,比耶穌,比保羅更偉大更聰明?簡而言之,不是我說奴隸制不是問題,這是聖經說的,這是上帝說的,你們以為你們是誰,憑甚麼自以為比上帝更有智慧更懂人權?這與反同基督徒的反同言論豈非異常地相似?
1835年南卡羅來納州( South Carolina) 的州長 George McDuffie 在州議會大言不慚地說奴隸制根本就是神的旨意,而非洲黑人有此命運亦是神的旨意。全句原文:
No human institution, in my opinion, is more consistent with the will of God, than domestic slavery , and no one of his ordinances is written with more legible characters than that which consigns the African race to this condition.
Larry E. Tise 在其名著< 擁護奴隸制> ( Proslavery: A History of the Defense of Slavery in America,1701-1840)考察基督教會在美國奴隸制中所扮演的角色, 發現在至內戰前發表過的279篇支持奴隸制的出版文章,有至少130篇由基督教牧師所撰述。歷史學者也發現,至少有275名牧師曾發表過支持奴隸制的文章,而且都是以聖經為支持基礎,其實有134篇支持奴隸制的文章是在教會官方刊物中發表,被視為是教會的立場。
美國著名的長老會牧師Thomas Smyth 大力支持奴隸制度,以為這是神創造的旨意與秩序(order),是我們絕對只能遵守不能違反,他認為不平等就是一種現實,是神的旨意。他了解奴隸制有問題,但奴隸制對他而言,是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中對人罪性的其中咒詛,但也是神修復與治療世界的中介,以達致智慧與有益處的結果。原文為:
Slavery is a part of the original curse pronounced upon earth, on man, on woman, and is therefore to be classed among evils incident to a sinful nature in a sin-polluted world, and a providential remedial agency for accomplishing wise and beneficial results.
後來美國政府宣佈廢奴,教會不得不屈服,但教會對種族主義的支持立場並沒有改變與進步。1959,一群基督徒支持種族隔離政策,反對異族混合一起上課,不惜示威遊行,舉牌高喊反對口號,與今日護家盟反同婚簡直沒有兩樣。
保守與傳統基督徒當時說種族混合是共產主義(Race Mixing is Communism), 將種族混合運動形容為「基督徒敵人的遊行」(March of Antichrist),保守基督徒在1959年Arkansas 一場遊行中聲嘶力竭,有人甚至舉牌,以聖經彼得後書2:1-2 反對異族同校,視平權運動為無神主議的共產思想,牌子上大字寫著「Communists infiltrated our churches. Now it integrates our school. 2 Pet. 2:1-2」,極度誇張,完全嘩眾取寵,這些歷史的照片,今天在互聯網都還可以看到(下圖/取自網路)。今日重看這些黑白照片,雖然難以置信,覺得這種宗教狂熱簡直不可思議,但完全似曾相識。
西方許多基督徒,包括澳洲基督徒,已逐漸了解以基督信仰和聖經反對婚姻平權的非理性說詞,就如今日許許多多基督徒已經發現過去以信仰和聖經支持奴隸制的言論荒謬一樣,但遺憾的是,中文世界的基督徒依然在同性戀與婚姻平權這事上還未走出過去的錯誤。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在眾多華人社會中,台灣算是走在最前頭,我認為比被喻為華人世界首都的香港更進步,已經有越來越多台灣基督徒與牧師走出來支持婚姻平權。我希望台灣開明派的基督徒能繼續努力,影響國際其它華人社會,為基督宗教正名,不再讓基督教成為恐同與愚蠢的代名詞。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