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開始變得嚴厲,警察的態度也變得強硬和敵視,這些都是 2010 年代伊始之後的客觀現實,環境是改變了。(湯森路透)
在很多人眼中,抗爭是一件正義而神聖的事情,而因為這件事而付出犧牲的人,自然就是英雄或者義士。就算沒辦法很清楚的說出來,或認知到自己這樣想,他們都在推廣一種觀念,那就是,抗爭付出的就是好人,而好人才會為社會付出抗爭,因為一些義士與好人,從事一件偉大的事情,因此他是盡量不可以有缺點的。
公民抗命必須自首認罪再受審並被判刑,面對暴力不能反擊而應該被打得血流破臉,抗爭運動不能擾民,不能阻止人做生意或者返工,甚至遊行不能留下半點垃圾。這些都終歸一件事,社運是神聖的,道德的,如果你做任何東西令別人質疑社運可能是不神聖,還是道德有疑惑,那麼你就是在玷汙這場神聖的運動。
這裡設下了一條界線,設下了大量社運的規則,如果你要從事社運並得到這些所謂「社運界」所認同,你就必須要遵守他們訂下的全部規則,成為一個在他們眼中,無可非議的,有光環的「完美受害者」。這樣,在你付出代價時,才能夠為你伸張公義,至於其他人,即使他也是對政府抗爭或者被迫害,也只是要排除的雜質,他們認為,認同這些人會傷害他們認為的正義性。
這在過去的社運,勉強是可以做到的,在03年的50萬人七一大遊行,就以這麼多人遊行但竟然沒有留下半點垃圾為榮,而且也成功的導致了國家安全法卡了十幾年。這樣的記憶使大家更深的信仰著,道德無暇的社運,完美的受害者,就是成功的保證。
再加上過去的司法比較友善或不想刺激起更大的衝突,不少社運人士雖然犯了法,但因為做的事情「動機崇高」或者「品格良好」等理由,多數會判得很輕,例如社會服務令,就算監禁,也只是判處刑期很短的監禁。
而警察的態度也是友善的,在七一遊行的時候,警察普遍並沒甚麼敵意,他們多數是維持秩序甚至是保護遊行的民眾,而也不會有人想要痛恨或襲擊警察。官民兩方面的配合使這個完美受害者變得十分有說服力,因為這樣才方便法官輕判你,他有某程度的合理性,「完美受害者」就變成了社運者追求的理想形象。
這個情結伴隨著整個社運界成長,變成了一個信條,但是外面的環境,卻漸漸改變。 因為種種內外,可見不可見的原因,司法開始變得嚴厲,警察的態度也變得強硬和敵視,這些都是 2010 年代伊始之後的客觀現實,環境是改變了,信仰自然也受到挑戰。
雖然環境已改變,但是這種情結還是作為一種信仰或感情,留在整個社運界當中,畢竟很多人開始參與社運,留意時事的時候,就是那個完美受害者策略有效的年代。而這種感情也產生了反面,就是對於受害者的完美性,產生了執念,最終很諷刺地,反而對受害者產生不滿和厭惡。
對完美的追求,終究沒有產生完美,取而代之的,只有大量的負面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