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海軍參謀長李宗孝在21日下午的記者會上批評洩漏無經查證錄音檔的媒體:「是可忍,孰不可忍?」(攝影:陳品佑)
國防部撥用三軍預算,用以事先支付獵雷艦案款項,遭外界質疑有違法之嫌。國防部21日表示,這樣的預算調控作業,是行之有年的慣例。國防部海軍參謀長李宗孝在21日下午的記者會上批評洩漏無經查證錄音檔的媒體:「是可忍,孰不可忍?」準備提告以維護海軍軍譽。
慶富案如火如荼地調查與揭露,有立委質疑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入府溝通後,獲得了海軍撥付的第三期款項24億元,懷疑背後可能有高層施壓,才讓慶富迅速獲得款項。
針對撥用三軍預算,海軍20日開記者會搬出圖表,說明是因慶富已完成艦艇脫模,基於「誠信原則」,才撥款給付獵雷艦第3期款項。按照海軍記者會公布的時間點,慶富是在105年8月26日開始「脫模」,9月27日「脫模完成」,海軍才於10月18日呈案向國防部提出預算調控24億元的需求,而國防部於12月15日核定調控。
《聯合報》21日報導卻指出,有一曝光的音檔直接打臉海軍官方的聲明,內容為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在2016年9月16日的海事展上,向軍方高層解釋9月底要「準備脫模」,也就是海軍決定給付24億時,慶富才準備脫模,而非已完成。
國防部海軍參謀長李宗孝21日下午再開記者會,針《聯合報》報導提出解釋,並出示2016年10月3日海軍監造組與慶富專案經理人簽訂的證明單,證明9月27日首艘獵雷艦已於義大利IM船廠完成脫模工程,強調國防部完全誠實以告,認為媒體明顯企圖要用錯誤資訊協助涉案人迴避司法調查,並聲明「是可忍,孰不可忍?」對於未經查證、恣意寫出的報導,將一項一項由律師團評估並提告,以維護海軍軍譽。
另外,當時也在海事展現場的海軍計畫處副處長胡嘉聖向記者說明,當時他只聽見陳偉志針對各商品的介紹,並沒有要求要撥款。
國防部21日也針對「是否能事先撥用款項給廠商」一事指出,「預算調控作業」為行之有年的作法,若未能積極規劃,易發生鉅額繳庫或違約賠償的情形發生。
國防部解釋,「預算調控作業」主要是為了預防幾個不確定的風險因素,包括武器裝備籌獲具有招標延宕、履約爭議,以及關鍵技術輸出限制等等,造成之後的執行進度落後或超前,最後的付款時程未必能與當初訂定的付款時程完全相符。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依據「預算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訂頒的「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規定執行預算調控,可將預算有效調節,發揮最大效益,也能避免因繳庫造成後續年度財力需求負擔,調控預算也依法於後續年度編列預算歸墊,無違法之虞。
並舉例,像是102年度「F16 A/B型機性能提升」、103年「愛二性能提升及採購愛三」及104年「S-70C反潛直升機性能提升」等案,皆為因應美方調整財務需求等因素,導致原編預算不足,國防部則遵循「依法行政」原則執行預算調控作業,為行之有年的慣例。
國防部強調,之後將依照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06年10月23日的決議,若日後有跨軍種的軍事投資預算調動,將主動通知立法院並說明事由,也會另外提供經費表報提供審監機關審查,以臻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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