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爆料,指出吳志揚負責的「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讓慶富在不解約的前提下,僅需繳交每日5822元罰款,就能繼續聯貸。(圖片取自王定宇臉書)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1日舉行記者會爆料,指出他發現2015年11月5日,海軍有一份「機密公文」,從最基層的畫處管理組研究發展官蔡智仁草擬,竟然經過不到兩小時就簽署當時海軍副司令黃曙光,還呈核給當時的海軍司令李喜明。
王定宇表示,獵雷艦單艦契約價金是58億元2216萬元,乘上千分之0.001,等於慶富一天只要要花5822元,就解決解約危機,這讓輸出許可的取得期限無止境延長,使得簡太郎有時間召開喬貸款的會議,召集銀行團協商。
王還說,他相信李喜明、黃曙光這些海軍將領,不是因為有對價關係才這麼做,所以希望軍方說出到底「是誰下指令,讓慶富造艦案繼續?」
此外,王定宇也指出,指出慶富能在不解約情況下,僅需繳交每日5822元罰款,就能繼續聯貸,及無條件展延輸出許可繳交期限,是「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的建議。而此法律事務所負責人為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王認為,吳志揚應出面說明;吳澄清,自2009年擔任桃園縣長後,他與事務所已無關係,也完成了負責人變更登記。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日前指出熊光華是慶富的聯絡窗口,21日舉行記者會繼續爆料,說慶富未在期限內,取得美國政府下發的獵雷建造船輸出許可,按照合約,可終止契約、沒收保證金和請求賠償。但是,海軍找來的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卻建議,讓慶富每天繳交5822元,就可以繼續聯貸。在未獲得輸出許可的前提下,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形同為慶富解套。
此外,當時海軍簽名同意這個做法,且涉入此事的人包括基層軍官蔡智仁,海軍副司令黃曙光,以及呈核給海軍司令的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
經王定宇調查後,他稱,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顧問公司在2009年與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併,該事務所代表人是吳志揚。而吳獲悉後發出聲明,說他自2009年擔任桃園縣長後,就退出原開設的事務所,也完成負責人變更登記。眾勤德久律師事務所是由其他律師成立,「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王定宇也表示,慶富案因財務周轉不靈,造成銀行團聯貸的錢拿不回來。在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喬款」之前,願意參貸的只有3家銀行,後來加入的9家公股銀行,多給慶富高達126.75億元,「這才是國家最慘重的損失」。(張愷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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