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哲拘禁中國超過半年 28日上午9:15分宣判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24日 19:34:00
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遭中國拘禁超過半年,預計11月28日上午9:15分宣判。(圖片取自http://hnyyzy.chinacourt.org)

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遭中國拘禁超過半年,預計11月28日上午9:15分宣判。(圖片取自http://hnyyzy.chinacourt.org)

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遭中國拘禁超過半年,預計11月28日上午9:15分宣判。據《自由》報導指出,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24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家屬稍早接到中國指派的委任律師電話,目前已經告知李明哲宣判時間並邀請家屬出席,陸委會也會做好相關準備,協助家屬前往。

 

陸委會24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中國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將於11月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24日陸委會已經聯繫國台辦,並藉由海基會通知海協會,希望陸方給予家屬旁聽審判,並基於人道親情考量,儘速協調有關部門讓家屬探視李明哲,此外,政府也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前往。

 

陸委會提及,李明哲自3月19日從澳門進入中國後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251天,李明哲基於對中國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的經驗,並未危害中國的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也指出,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各界也廣為關注本案的發展,中方對本案的處置,攸關兩岸關係發展及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呼籲中方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之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先生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心與期待。

 

陸委會強調,政府始終秉持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早日平安返台。後續也將與家屬及各界共同合作,持續努力。

 

【延伸閱讀】

●闊別177天後第一句話 李明哲要李凈瑜:回台灣就不要再說了

●【不排除暴力革命】李明哲親口陳述:我惡意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台媒採訪李明哲案】中國態度「親疏有別」 有人准入法庭有人得看轉播
關鍵字: 李明哲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