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承造海巡署巡防艇卻遲未交船,海巡署宣布解約。圖為慶富所承造的巡防艇。(圖片取自海巡署網站)
獵雷艦案持續延燒,就連慶富承造海巡署的28艘巡防艇也因為遲遲未完工,在26日遭到海巡署解約,並且刊登為不良廠商,另外,未完成的船隻重新招標所增加的費用,也將向慶富求償。
海巡署26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海洋巡防總局28艘100噸巡防艇建造案,於102年由慶富承造,10月份出工率平均僅達13%,甚至11月截至19日為止的出工率為0%。
海洋總局於106年10月27日、11月6日、11月10日、11月17日及11月23日,五度行文預告慶富及負連帶保證的兆豐銀行此事,另外,監造單位船舶中心亦多次催促趕工。後續雖然有零星施工,但因缺料問題,無具體改善,幾無施工進度。
102年時慶富得標海巡署海洋總局的28艘100噸級巡防艇,當時的決標金額為37億4200萬元,目前已經交船13艘,第14艘原本應在4月30日交船,慶富以颱風、廠區風災受損、一例一休等原因申請展延完工日期,海巡署同意完工日期展延119.5日至8月28日。但8月28日至11月26日間慶富依然沒有交船,已逾完工期限90天,符合契約解約要件,因此海巡署宣布與慶富解約。
另外,海巡署也強調,後續重新招標、建造所需要的費用也會向慶富求償。22日海巡署提供給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報告中可見,尚未交船的巡防艇重新採購需要8億595萬多元,已經交船的巡防艇後續保固及逾期違約金大約6億57萬元,扣除第13艘巡防艇已經交船但還未付款的1億2132萬餘元,海巡署預估將會向慶富求償12億元。
針對與慶富解約後的處理方式,海巡署也提出三項作為:
一、書面通知慶富船廠解除契約,並將其刊登不良廠商。
二、不予發還各項保證金,並通知連帶保證銀行撥付履約保證金、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等全數款項。
三、已交船之13艘巡防艇後續保固及未交船之15艘巡防艇另行招標,所增加之費用,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對於海巡署宣布解約,慶富發言人紀景朧表示,目前未被授權對此事發表評論,董事長也未做出指示,「沒有回應、也無法評論。」(王良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