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憲彰去年參加台北律師公會活動,因不滿蔡英文受邀出席的安檢措施,推倒安檢門,引起熱議。(圖片取自三立新聞台)
知名律師郭憲彰2016年於屏東看守所申請接見遭羈押的當事人,遭看守所拒絕。對此,他認為他的「接見權」受損,遂提出國賠。屏東地院28日判屏東看守所有失,判賠郭律師1萬4000元執業損害,全案可上訴。
郭憲章2016年9月因為「狗門事件」聲名大噪。當時他參加台北律師公會活動,因蔡英文總統受邀出席,現場放置安檢門,要求律師都需安檢才能進場,引發郭不滿,認為這是在鑽狗洞,並推倒安檢門,曾引起熱議。
至於這次申請國賠的案件源於郭憲章2014年以委任辯護人身分,向屏東看守所申請接見被羈押的黃姓當事人,卻遭看守所人員以檢察官不准為由拒絕。郭憲彰認為此舉侵害他接見當事人的權利,並讓他有一萬四千元執業損失,且對信用成損害,共要求看守所賠償七十五萬零一元。
屏東地院28日判准賠償郭男一萬四千元執業損失。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規定,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中被告接見應使用「限制書」,郭憲彰申請接見當天但看守所卻提不出相關證明,顯然違反規定;至於郭男針對信用等非財產上的損害,因提不出證明遭到駁回。
據《自由》報導,郭憲彰27日表示,簡易訴訟有75萬元門檻,他刻意將求償金額訂在高出1塊錢,是為避免該案二審上不了高院,此案他一定會上訴,同時也不排除對不准他接見被告的屏檢求償。
對此,報導指出,屏東看守所認為承辦人員依照檢方指示辦理,卻要承擔國賠責任,實不合理,將爭取上訴;屏檢表示,該案有關律師出示的委任狀是否有疑義,會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適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