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快馬加鞭啟動《促轉條例》、《公投法》協商,原先國民黨黨團達共識將以開放態度處理,但1日的黨團大會中,秘書長曾永權下達指令,要求藍委全力阻擋促轉條例及公投法闖關。(攝影:李隆揆)
立法院快馬加鞭處理《促轉條例》及《公投法》,預計周二(5日)院會可望完成二、三讀。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團內部原本作成決議,將以開放態度處理促轉條例及公投法,但前天黨團大會上,黨秘書長曾永權卻下達指令,要求藍委全力阻擋促轉條例及公投法過關,引發黨中央與黨團立場不同調的矛盾情形。據悉,黨中央這1、2天積極與藍委們疏通,明天中午將再度召開黨團大會,欲在促轉闖關前夕醞釀翻案氛圍。
據了解,去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時,國民黨團內部意見分歧,當時資深藍委黃昭順主張,國民黨不必阻擋《公投法》,一切讓執政的民進黨負責,「國民黨在野有什麼好怕的」,但包括藍委陳超明、楊鎮浯則反對,認為《公投法》下修門檻茲事體大,國民黨應慎重處理,避免掀起兩岸關係波瀾。
為此,時任國民黨團總召的廖國棟曾私下請黨中央和智庫進行研究,針對民進黨版《公投法》條文,提出國民黨對案版本,但直到本周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公投法》前,黨中央及智庫都未提供明確意見,因此,本周一幾位黨團幹部私下討論後,自行定調原則上將不會阻擋《公投法》過關。
詎料,上周四(11月30日)中午,曾永權赴立院與黨團幹部開會時,直指《公投法》修法一旦通過,下修公投門檻後,後續恐將引發兩岸關係崩盤,國內政局也將更為動盪不安,希望國民黨團能夠力擋《公投法》闖關,藉此向北京當局傳達善意。
不僅如此,前天(1日)國民黨團大會上,坐鎮指揮的曾永權更進一步定調,直指《促轉條例》及《公投法》屬高度政治性議題,黨的立場要非常清楚,除了《公投法》門檻降低會衍生許多問題外,《促轉條例》更是違法違憲,當然要反對,國民黨必須有堅定立場及論述,黨團應全力阻擋,並偕同智庫在下周一召開國際記者會。
會中,智庫司法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也提出報告,指《促轉條例》違法違憲,國民黨應全力反對,朝野協商絕對不能讓步,「底線是讓這個法律變成宣示性法律,不能有實質性權力」,他還語出驚人地說,國民黨執政時期已經處理過228事件等轉型正義議題,沒必要再次處理;德國的轉型正義,是從納粹政黨轉型到民主政府,但我們的政府是選出來的,「台灣沒有威權時代,怎麼會有轉型問題?」
據了解,對於曾永權及何展旭的發言,不少與會藍委們當場都感到相當震驚。有黨團幹部私下直言,《促轉條例》及《公投法》均非新議題,先前黨中央都不表示意見,黨團只能自力救濟、孤軍奮戰;如今《促轉條例》已經協商了5次,黨中央才下令阻擋,不僅叫藍委們情何以堪,更將坐實了民進黨將《促轉條例》卡關責任推給國民黨杯葛的說法,「黨中央動作慢半拍,還講了一堆幹話!」
「黨團會走自己的路!」一位青壯派藍委表示,11月25日的院會,時代力量提案變更議程,將《促轉條例》、《公投法》列為討論事項第一、二案,當時國民黨團決議開放投票,目的就是為了向外界「自清」,證明國民黨團絕對沒有與民進黨團密室協商,以緩推《促轉條例》交換《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付委。
該位青壯派藍委指出,黨團幹部幾次開會討論後,原則上也都認同,轉型正義是要面對、要解決的問題,國民黨不能再一直背負被指控為阻擋《促轉條例》替「加害者」護航的包袱,像是草案中恢復受難者受損名譽及權利、撤銷過去錯誤司法判決的作法,都算是進步立法。更何況,黨團先前已經一度開放投票處理促轉條例、公投法,而朝野黨團幹部也已經簽署協商結論,不解周二(5日)院會國民黨團要採什麼立場阻擋法案過關?
值得一提的是,國民黨雖一直以民進黨版《促轉條例》僅納入威權時期,不處理日據時期、慰安婦及原住民轉型正義議題,作為反對《促轉條例》理由,並對促轉會擁有準司法調查權提出疑慮,但據知情人士指出,事實上,民進黨團提出的新修正動議,將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的「政治檔案」納入其中,才是真正對國民黨直接造成衝擊的關鍵性條文。
根據民進黨團提出的《促轉條例》新修正動議,只要是政府機關、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持有,於威權統治時期,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在《促轉條例》新法上路後,應通報促轉會,經審定後須將政治檔案「原件」移歸為國家檔案;而促轉會也可主動調查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之情形。
草案中並明定罰則,若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拒絕將促轉會審定的政治檔案移歸為國家檔案,將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於若有毀棄、損壞或隱匿由政府機關、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保管之政治檔案,或致令不堪用者,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情人士表示,上述條文一旦通過立法,由於政治檔案定義及範圍廣泛,收藏數萬筆黨史歷史文件、中央委員會開會紀錄的國民黨黨史館,將成為首當其衝的調查對象,黨史館勢必將面臨轉型存廢問題,但對於民進黨版「偷渡」《政治檔案法》相關條文,國民黨中央卻默不作聲,不知道是真的狀況外,或另有其他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