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護理師心肌梗塞猝死,遭疑連續工作13天過勞致死,對此衛福部等單位在比對實際班表後發現,該護理師「上班加實習」其實是連續10天,且死亡前有兩次是輪值小夜班後還直接去實習。(合成畫面/陳玉鳳提供)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護理師傳出心肌梗塞猝死,遭質疑「上班加實習」連續13天,有超時工作導致過勞死的可能。根據《上報》掌握的消息,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在比對實際工作班表後發現,該護理師「上班加實習」其實是連續10天,且死亡前有兩次是輪值小夜班後還直接去實習,但在調查實習內容及排班狀況後,最後仍認定並不違反《勞基法》。
護理師「上班加實習」連續10天,但「實習」究竟算不算在工作超時的認定範圍?衛福部官員解釋,很多護理師的進修實習都會實際臨床操作,「就像工作一樣」,但經查,這次死亡的護理師的實習課程,並不算是臨床工作,而只是個案討論,也不用親自操作。
不過,衛福部官員也坦承,該護理師死亡前,的確有兩次都是「小夜班後隔天去實習」,中間休息時間表面上雖間隔8小時,但扣除工作準備、緩衝,以及通勤時間,休息時間「的確還是不太夠」。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日前披露一份從醫院內部取得的班表,指該名護理師26日凌晨死亡之前,儘管在北醫連續上班只6天、符合「7休1」,但若加上在別家醫院的「實習日」,11月3日到15日這段期間,頭尾加起來卻等於連續13天都在工作。
對於護理師的實際班表、院方後續如何改善排班問題?北醫附醫代表接受《上報》採訪則不願多談,僅重申,因家屬不希望外界多加討論,院方不便對外說明;但也強調,該名護理師的排班正常、絕無超時工作,完全符合「7休1」規定。
不過,衛福部官員透露,在勞動部及相關單位比對實際工作班表後發現,該護理師11月13日其實最後是排定休假,換言之,該護理師死亡之前,「上班加實習」,最多也是連續10天,也就是11月3日到12日,而該護理師是趁6、7、8日3天的休假日去實習。
護理師的排班代號有三種,D代表「白天班」,通常是早上8點到下午4點,N是凌晨0點到8點的「大夜班」,E則是下午4點到晚上12點的「小夜班」。據了解,陳玉鳳日前披露的班表的確是從院內流出,但只是「要班草稿」,而非最後經核定的實際班表。
根據官方調查,在該護理師死亡之前,一共有兩次都是「小夜班(E)後隔天去實習」,分別是11月5日排小夜班後、隔天實習,以及11月14日排小夜班後、隔天實習,至於實習的上課時間則是自早上8點。換言之,扣除起床準備及往返通勤時間,該護理師在這兩天的休息時間可能不滿8小時。
陳玉鳳批評,實習通常都是「白班」,應該讓護理師在實習日的前、後排班,也盡量都是「白班」,這樣作息也較為合理;但這名猝死的護理師,班表上卻出現「小夜」之後接「實習」的狀況,換言之,休息時間並不夠。
陳玉鳳並說,根據《勞基法》第34條,「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因此,合理的班表排法,應該是整周都是同一種班。然而,這名猝死護理人員的班表,卻出現大夜、小夜同時出現在同一周的狀況,也就是俗稱的「花花班」,這完全不利勞工的身心、作息。
她表示,儘管勞基法稱「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但實務上,勞工的排班生殺大權全部掌握在資方手上。
衛福部官員則表示,11月3至15日這段期間內,該護理師的排班雖多是小夜(E),但12日的確出現大夜班(N)的排班方式。他說,原則上,工作排班應該以「周」為單位,但該護理師大夜之後就是休假日,前一天也間隔休息至少11小時,休息應該算足夠。
「資方無法撇清責任!」陽明大學護理學院教授、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表示,在職進修既然院方知情,那就應該算是工作的一部分、納入排班考量,最好的方式是給予公假,就像是公務員進修至少一周也可有8天公假,否則也該考量實習、進修的時數,合理排班,而不該出現讓護理師可能過度操勞的班表。
她也說,護理師去實習、進修,一定是院方知情且同意,且認為員工去實習、進修後,會對現職工作有幫助,才會答應,否則若一個護理師要去進修電影相關專業,院方會同意嗎?
盧孳艷表示,護理師有「升級制度」,可分N1到N4,因此在職進修能培育更好的護理人員、也是讓護理師素質提升的一種方式;對醫院來說,醫護品質也可藉此提高,這背後牽動了醫院相關評鑑,因此院方當然要把進修時數納入平日的工作排班表一起考量,不能卸責。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蔡淑鳳則回應,護理人員去進修、實習,醫院照理來說一定事先知道,因此院方應該站在「健康優先」、「預防過勞」的角度來排班,也要更友善、積極的協調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