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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擬提案修法 薪資四萬以下禁「面議」

上報快訊 2017年12月08日 18:58:00
林為洲提案修法,業者在招募月薪四萬以下的員工時,必須明白寫出底薪多少,違者可處30萬元罰款。(攝影:李昆翰)

林為洲提案修法,業者在招募月薪四萬以下的員工時,必須明白寫出底薪多少,違者可處30萬元罰款。(攝影:李昆翰)

社會新鮮人在找工作時常看到薪資待遇的欄位寫著「面議」,因不清楚市場行情被資方牽著鼻子走,而吃了大虧。因此,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提案修法,業者在招募月薪四萬以下的員工時,必須明白寫出底薪多少,違者可處30萬元罰款。而目前修法已完成一讀程序。

 

林為洲表示,低薪是台灣的普遍狀況,而造成低薪的原因其中之一,是資訊不透明所導致。而目前許多刊登的求職廣告都寫「薪資面議」或「依公司規定」,但這對求職者很不利,尤其時對社會新鮮人更是如此,因為沒有參考基準,並不知道自己的市場行情在哪裡。

 

林為洲指出,政府應該訂定規則,讓月薪4萬以下的公司招聘員工時須揭露最低薪資是多少,若沒註明清楚,違者可處30萬元罰款。如此可以讓求職者看到徵才廣告時,就知道底薪多少,並有效減少勞資爭議。(洪翌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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