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通過之後,還有許多艱鉅的工程需要完成。(攝影:蘇郁晴)
爭議多時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終於在本會期正式三讀通過。白色恐怖是我們國家永遠的傷痛,彌補以及回復正義,永遠是執政者的職責,更是永遠不可嫌多的工作。不過,促轉通過之後,我們距離真正的轉型正義,還有許多艱鉅的工程需要完成,尤其是政治檔案的扣押揭發等,還有許多未竟成功之事,急待完成。
過去,為了找出真相,彌補228事件、白色恐怖時期的歷史傷痛,立法院已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等相關法案,然而,轉型正義自90年代以來,若要論成功則實在言之尚早,尤其關於政治相關檔案的保存或調查,還有太多工程必須完成,且必須立刻啟動!
過去,曾在台灣勇敢組黨的雷震先生,在關押於新店監獄期間,寫了相當具有歷史以及政治研究價值的回憶錄,就在1970年十年刑期滿之際,監獄引目前已廢除的軍人監獄規則第65條第2項之規定,沒收雷震先生所撰寫的回憶錄。更於解嚴隔年之1988年將雷震回憶錄焚毀。
2016年也有民眾,因為在網路購買白色恐怖的相關政治檔案,遭到憲法兵隊濫權搜索,讓當事人至今身心都留下極大陰影。我們要注意的是,這些流落於民間的檔案,相關的加害人可能都在積極銷毀滅證當中,許多加害當事人甚至都還在體制之內,其反撲的力道,政府要執行轉型正義之際,絕不可低估。
根據統計,白色恐怖期間所涉及的政治案件高達6-7萬件,這背後牽涉的政治檔案以及相關非法取得之資料,更是不計其數。日前方才過世的農民立委、民主前輩戴振耀,生前曾經表示,其至今最遺憾的是,他始終不知道當年美麗島事件時,偽裝成記者、並為其攝影的特務是誰?當年這張作為他唯一定罪證據的照片在哪裡?即使民進黨都已二次執政,這個問題依舊無法給戴振耀先生圓滿的答覆。
因此,我們現在固然已經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明文授權「促轉會調查人員,可以於必要時,臨時封存有關資料或證物,或攜去、留置其全部或一部。」並且訂立了罰則:「明知為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保管之政治檔案若以毀棄、損壞、隱匿之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湮滅證據的可能人、事,實在太多,我們不能空有罰則及法源卻動彈不得。
政府要以最快速度,組成專家及跨部會研擬組,就現行可能流落在外的檔案做最快速的扣押,該交給學術研究的交給學界,該用於審判回復名譽的,更必須加速交給司法機關!
既然,我們已在法源上取得更有力的調查工具,那就更應該即刻起動工作,要知道,與歷史的拔河,是我們今人最艱鉅,卻也是唯一的機會。轉型正義是個大工程,但是回復正義、揭開真相,這應是我們責無旁貸,刻不容緩的職責。
※作者為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