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11日與綠營立委討論《空汙法》修正草案內容,初步達共識將提撥20%來自移動汙染源的空汙基金(一年約9.2億元)給地方縣市使用,但僅限「專款專用」於機車定檢補助及天然氣計程車氣價補貼等。(攝影:李隆揆)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親自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空汙法》修正草案內容。會中賴揆與綠營立委達初步共識,「空汙基金」中移動汙染源(如車輛等)所收款項,將挪20%交由地方政府運用,提高行政效率。
據估算,修法通過後,一年大約會撥9.2億元空汙基金讓各縣市應用。不過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表示,環保署初步規劃,這筆錢只能「專款專用」於摩托車定檢補助每台80元及天然氣計程車氣價補貼兩大方向,並以加油縣市所在地作為分配標準,未來其他縣市若有提出「創意性的想法」,環保署會再做整體規劃。
賴清德明天將再與中南部縣市首長溝通,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縣市長還會再表達意見,空汙基金撥20%給地方的比率,可能還有微調空間。如何根據各縣市汙染狀況訂出不同撥款比率,明天將再與縣市長討論,定案後將把修法草案送本周四行政院會通過。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說,針對空汙基金分配,今天會中有立委提及,以嘉義為例,雖然火力發電廠在台中,但空汙會飄到嘉義,因此希望多拿到一些空汙基金。對此賴揆在會中裁示,由環保署再跟地方政府協商空汙基金分配方式,「細緻回應地方政府要求」。
蔡鴻德解釋,空汙基金目前一年大約有72億元,其中來自固定汙染源(如工廠等)的30億元、營建工地14億元,地方可撥用的有32億元。目前移動汙染源28億元,不過9月1日剛修正移動汙染源費率,未來會增加19億元到46億元,計算20%比重,這次修法後會有9.2億元撥給地方,「我們會評估哪些例行性工作,直接切給地方執行」。
原本中南部縣市期待釋出這筆錢可用於加速汰換二行程機車、增加低底盤電動公車、推動綠色大眾運輸系統等,不過按照環保署規劃,僅限用於補助摩托車定檢及天然氣計程車氣價補貼,且這兩個措施本來就有再做,只是未來由地方直接撥款更為簡便。言下之意,地方政府挪動這筆錢做為其他「打擊空汙」用途的空間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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