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王炳忠案所引發的爭議,立院25日召開公聽會傾聽各界意見,會上許多專家與立委皆提出修法,要求證人被搜索時可以有律師在場。圖為王炳忠涉共諜案遭檢調移送調查局。(攝影:葉信菉)
針對日前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案所引發的爭議,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舉辦公聽會傾聽各界意見。會上許多專家與立委皆提出修法,要求證人被搜索時可以有律師在場,同時立委賴士葆與高金素梅也分別提出廢除《國安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意見。但以上皆遭到法務部否定。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16日清晨在住處遭警調持搜索票要求進門搜索,但王炳忠拒絕,並利用臉書開直播,同時與警調人員僵持,表示要等律師來。不過最終警調還是找匠破門而入,並以證人身分約談王炳忠。而此事也引發律師能否於警調搜索過程中在場、以及證人保障不足的爭議。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李宜光表示,律師在偵查中的搜索有無在場權是個老問題,早在9年前就已討論過,律師是否擁有在偵查中的搜索、扣押在場權,其實是當時立法造成的疏漏。根據《中央社》報導李宜光還說,王炳忠案是修法的契機,應該補偵查中可讓辯護人有搜索在場權的修法疏漏。
而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則指出,檢調搜索王炳忠案,是引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來進行,但此法無異於執政黨口袋的《戒嚴法》,放在口袋隨時想用就可以用,且目前已經有《刑事訴訟法》,是否應該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也指出,王炳忠案對台灣人權在國際上的形象有很大的傷害。要不是王炳中有直播,就會在沒人知道的情況下被帶走了。因此賴士葆認為除了應修法以保護證人外,更應該要廢止《國安法》,因為國安法是戒嚴法的借屍還魂。
而法務部則在書面報告中表示,一旦賦予辯護人在偵查中的搜索、扣押在場權,將使辯護人在第一時間得以檢視、觀察搜索的重點,使辯護人得以預測檢察官下一步的偵查作為。目前德國、日本或是美國都選擇肯認偵查中的搜索扣押不須有辯護人在場,以免架空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尚無修法的必要。
至於針對立委賴士葆與高金素梅分別提出之廢除《國安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等意見,法務部也表示否定。(王炳忠疑涉共諜案郁慕明吐槽)
【王炳忠涉共諜案相關報導】
●緊咬搜索票「法官沒簽名」 王炳忠怒告北檢違法搜索
●王炳忠可開直播嗎、為何對證人出示拘票? 北檢9大疑點一次說明
●王炳忠直播搜索過程 邱太三:法律不允許
●持搜索票拘提王炳忠檢方提三大說明 「過程於法有據」
●檢警拘提王炳忠過程是否違反程序與人權 法界見解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