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運動出身的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圖中),因勞基法修法理念不合,11月辭職下台。29日首度發言。(圖片取自廖蕙芳臉書)
於11月請辭獲准的勞動部前政次廖蕙芳,29日在個人臉書發文,除了談論對於此次《勞基法》修法的看法以外,首次坦言是因為「不認同修法」而選擇請辭。廖蕙芳表示,在行政院確定提出勞基法修法版本之後,「我也作出我人生的選擇,我離開執政團隊,各自尊重彼此的選擇,離去不必多言。」
廖蕙芳說,在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通過後,她參與了許多說明會,前幾個月都被淹沒在一堆問題之中,且問題多到無法在會中逐一說明。但在這些問題中,一半以上都是在《勞基法》原本就存在的,有關一例一休修法內容的問題反而沒有那麼多。當時的與會者負面情緒較少,多數都是對《勞基法》不論是修改或是沒有修改的部分皆不了解,而產生焦慮的情緒。但在現場說明後,與會的民眾也可以理解他們的問題不全然是一例一休所造成。
廖蕙芳表示,經過幾個月後,在說明會中被提出的問題逐漸可以開始聚焦,有一些問題是比較多人都共有的。但同時,現場對《勞基法》不滿的情緒反而多起來了。資方對一例一休的不滿可以理解;但竟然也有勞方在說明會上表達對一例一休的不滿。
廖蕙芳說,詳細詢問不滿的原因,得到的答案都是人云亦云,再進一步問勞方自己的情形時,則是並沒有受到一例一休的影響;甚至有些勞工因此而多了一些加班費或是多了一些假,這部分的意見卻只有在私下詢問時他們才肯說。但在公開提問時,舉手的人只會講,一例一休造成勞工沒有辦法加班、造成物價上漲、生意銳減等等。
廖蕙芳指出,至此,自己知道一例一休已經被標籤化,民眾其實已經不是因為一例一休的內容而不滿一例一休,而是一例一休已經和負面經濟印象連在一起。而政府這時候要進行修法其實也可以理解,只是一例一休要怎麼修,就很耐人尋味,而且要很小心。
廖蕙芳表示,一例一休中被最多人提出來的,就是休息日加班費不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不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算;不滿十二小時以十二小時計算的擬制工時以及擬制工資部分。這部分確實有複雜度,很難讓勞動現場的全部民眾都了解;在理論上也會造成一旦休息日的加班,就一定會讓勞工做滿四、八及十二小時,某程度而言,不會減輕勞工在休息日工作的目的。
至於特休假可否遞延,一直是勞資雙方都有提出不同的訴求,只要勞工未休完的特休假都可以折算工資者,其實讓未休完的特休假遞延,確實是給勞動現場彈性安排的空間。
廖蕙芳說,在這次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中,以上二條是外界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但其他的三項修法,包括:輪班間隔由11小時改為例外8小時;每個月加班時數由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不過有三個月總時數138小時的總量控管;七休一有條件放寬成十四休二;則有很大的爭議。
廖蕙芳針對上述三條法律表示,輪班間隔由舊法「適當休息時間」改為11小時的條文,還沒有正式實施,但勞動部在對外說明時,都對事業單位強調:請現在就進行調整,作為法條正式實施的準備。現在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卻是將輪班間隔由11小時改為例外8小時,在勞動現場有沒有辦法防止例外變成原則,的確會令人憂心。而且現在排班間隔只有8小時事業單位,看到修法的版本如此,其是否會進行排班的調整,讓勞工可以有11小時的休息時間,也令人存疑。
而加班時數由每月46小時放寬到54小時;以及七休一改成有例外的十四休二,嚴格說來並不是一例一休的內容,明顯是給資方彈性,但對勞方而言,就會造成工時增加,也就是說「給資方彈性」和「增加勞方工時」其實是一體兩面,就看政策的選擇如何。
廖蕙芳表示,因此在行政院確定提出勞基法修法版本之後,她也作出人生的選擇,離開執政團隊,各自尊重彼此的選擇,離去不必多言,並說「人生是一連串的選擇,政策的決定也是一樣。」
廖蕙芳說,未來希望可以回歸法律面探討勞動法令,因為這對民眾也同樣重要。(勞動部政次廖蕙芳請辭,部長林美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