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落幕後《國體法》8月底三讀通過,但距離單項體育協會改選不到2個月,體育署至今尚未公布《國體法》施行細則、對協會約束有限,遭綠委黃國書痛批「自我閹割」。(攝影:葉信菉)
世大運風光落幕後,《國體法》火速三讀通過,各界對體育改革的期待水漲船高,但不到半年,各單項協會就被爆出大量殭屍會員、灌水的舞弊行為。其中資源掌握最多、勢力最龐大的棒球協會,至今仍未公布章程內容,卻逕自向會員收費,根據《上報》取得的棒協章程草案,其協會理監事投票欲採取以「贏者全拿」的全額連記法,不甩《國體法》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的規定。
過去單項協會被踢爆各種亂象,但只要掌握握有實權的理監事席次,守舊勢力仍然可以保持優雅,不被剔除。據了解,目前有47協會繳交章程給體育署審核,但體育署至今仍未公布內容,剩下仍有20多個協會也尚未呈交,欲參與各協會改選的會員,至今仍不清楚選舉辦法,對會員權利義務也一無所知。
過去棒協歷年的理監事名單,多有藍綠政治人物的身影,棒壇與政界的裙帶關係始終讓人詬病,尤其在一波波的改選中,棒球協會祕書長林宗成始終立於不敗之地,擔任祕書長近20年之久,即使曾因抄襲被起訴、歷年球員賽訓紛爭、獎金分紅等爭議也沒離開過,讓協會遭特定勢力把持的印象無法翻轉。
而面臨這次《國體法》的改革風潮,棒協在尚未公布的章程草案中,明訂「理事長由全體會員依無記名單記法投票選出;理事、監事由全體會員依無記名全額連記法投票選出。」但全額連記法最大的問題,即是若有一方勢力掌握過半選票,理論上就能夠「整碗捧去」,拿下所有理監事席次,也被視為保命符的選舉規則。
《國體法》規定,新法施行日起6個月內,依規定修正章程,並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納為團體會員,調整團體會員選派的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
為避免改革後的選舉,仍遭特定勢力把持,降低未來人頭會員操控影響,以致一般個人會員、小重會員獲選理事、監視的機率過低,其組成仍舊有封閉之虞,《國體法》施行細則第九條就明訂,「……各類理事及監事之選舉,由所有具投票權之會員(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要求單項協會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來舉辦理、監事選舉。
但現況來看,棒協的選舉章程,顯然與國體法的精神明顯衝突,甚至可能成為兩方爭執的導火線。且體育署遲遲尚未公布《國體法》施行細則,讓各協會章程的訂定有恃無恐,即使背離母法精神,也沒有任何約束。
長期關心體育改革的立委黃國書表示,《人民團體法》的確賦予各政黨、團體可採取「全額連記」或「限制連記」的自由,不過採取全額連記的團體不常見。黃國書批評,體育署在監督、輔助的角色上是「自我閹割」,距離全面改選不到2個月,連施行細則都不公布,要駁回棒協的選舉章程,有甚麼立場站得住腳?
黃國書認為,棒協採取全額連記來改選理、監事,雖然有違《國體法》施行細則,但約束力不夠,體育署即使駁回,也無法拿一個尚未公佈的規定來反駁,若認知不一,雙方衝突將擴大。
黃國書說,國體法從去年討論至今整整一年多,難道體育署在施行辦法上都沒有準備嗎?早在8月《國體法》通過之際,其細則辦法也要一併出爐,讓各協會制定章程有一定的準則,黃國書認為,體育署消極的不作為,導致現在的改選一片混亂,還得應付協會、選民的反撲,威信已經大打折扣,對未來改革的執行上,將受到考驗。
台灣棒球改革聯盟發言人蔡柏文則表示,棒協的文化長期以來就過於封閉,守舊勢力長期把持的結果,就是改革的力量與聲音進不去。他說,當初體育改革聯會就曾建議,在選舉辦法中,應該要有一個中央選委會的監督單位,監看是否有類似換票、人頭會員的舞弊行為。
但當初推動《國體法》的修法,蔡柏文批評,對於一個把自己意志整個凌駕於行政機關的署長來說,修法過程及細節都相當混亂,不免也出現許多死角,包括入會機制、選舉機制,尤其在通訊投票階段,都已經可以預期一定會出現造假、作票等情形,但體育署署長林德福都沒有端出解決的辦法。他認為,體育署在推動改革的力道上只是走一步算一步、且戰且走的心態。
對此,體育署表示,所有的章程審核都正快馬加鞭的進行中,一定會在2月改選前完成,且體育署也絕不包庇違法,並向外界呼籲,若遇不法,請向體育署政風處舉發。但對於各協會在選舉辦法中制訂利己的遊戲規則,體育署並未正面回應如何防範,僅表示國體法的實施,還有檢討與進步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