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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鞭刑嚇阻酒駕行不行 法務部最晚3月告訴你

上報快訊/陳婕翎 2018年01月04日 13:19:00

台灣酒駕案件頻傳,是否用鞭刑嚇阻酒駕,法務部最晚3月將給出答覆。(攝影:李隆揆)

近年台灣酒駕案件頻傳,甚至連藝人陳喬恩4日也爆違規酒駕,引爆熱議。為有效遏止酒駕行為,有民眾提出「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罪責增設鞭刑制度」去年11月連署成功後,法務部於去年12月29日回應,為整合各權責機關意見,將延長回應期限至3月2日前。

 

如何有效嚇阻酒駕已成為政府與民眾關注焦點之一,近期不少民眾在提案平台推動酒駕鞭刑入刑法,從3年前至今已現身53次的「鞭刑入法」提案,去年10月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將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罪引進鞭刑制度,連署人數終於闖關成功,甚至創下31750個網友附議的最高紀錄。

 

但對鞭刑入法一向抱持否定看法的法務部卻多次呼籲,鞭刑不符合現代刑罰思潮,不宜引進。內政部長葉俊榮也曾表示,這些犯行非常不好,但所有違法的行為都照法律程序處理,若以國際公約角度來看,「這個不符國際潮流」。

 

遲遲未做出正面回應的法務部,終於在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去年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後表示,因建議解決方案涉及跨部會事項,尚需整合各權責機關意見,所以未能於期間內完成回應,將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延長回應期限至3月2日前。

 

這次鞭刑提案人完整建議刑責辦法,以酒駕部分而言,未造成人員傷亡初犯者,仍以現行刑責;但二犯者即使未造成傷亡,加鞭刑1鞭,以此類推。但初犯者,若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最上限。提案人也強調,鞭刑不只嚇阻再犯可能,對於可能犯及預備犯也有嚇阻作用。(段宜康諷網友見血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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