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林姓空姐去年被搜出攜帶毒品入境遭辦,4日桃園地檢署以罪證不足為由,將空姐不起訴處分。(圖片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影片截圖)
華航林姓空姐2017年5月自荷蘭返台時,海關在她的行李拉桿及夾層發現毒品,航空公司立即要求她停飛,桃園地檢署4日指出,林姓空姐的尿液檢驗嗎啡、安非他命等均呈陰性反應,全案偵查終結,空姐不起訴處分。
本案起自於去年5月20日,林姓空姐入關後海關人員在她的行李箱拉桿及夾層查獲黏貼1.12公克重的安非他命2包、0.34公克重的大麻煙草及菸捲一包,因攸關飛安重大事件,華航立即要求停飛,靜待司法調查。
根據《壹週刊》報導,林姓空姐被捕後供稱是被前男友栽贓報復,行李箱內才會遭查獲毒品。林姓空姐指出,前陣子剛與同公司的「副機師L」男友分手,但隨後又與「正機師C」交往,因此懷疑是「副機師L」自認被劈腿,又礙於職場倫理無法向C表達不滿,因此才想挾怨報復林姓空姐。
檢方表示,林姓空姐偵訊時說從去年3月開始就陸續被檢舉4次,去年5月遭扣查已經是第5次,短時間內多次遭嚴查,不能冒重罪風險運送零星毒品,並聲稱自己從未看過扣案的毒品,也不曾施用,懷疑是被陷害。
檢方4日指出,偵查過程中發現空林姓姐行李中的毒品量零星,與毒販牟利的狀況不符。此外,檢方採集行李拉桿等處的指紋,也都沒有清晰可供比對的指紋,而空姐的尿液檢驗結果,毒品反應也呈陰性,因此認為林姓空姐冒風險運毒入境的可能性不高。
檢方同時也調閱林姓空姐3月至5月的航班紀錄及出入境監視器,發現皆無異狀,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立院籲設毒品防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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