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權有一併解決其他社會問題的擴散力,不只是在為勞工爭取福利而已。(圖片取自勞權公投聯盟臉書)
挪威勞權舉世稱羨,他們有極短的工時、極高的工資和極長的年休假。員工可以隨時要求更換不舒適的辦公桌椅;每個月還有額外4天無需任何理由,也不必出具任何證明的「休假日」;沒有人被允許固定排班星期天上工;加班時薪是以平常的兩倍計算(但要繳50%所得稅);參加年度罷工每天仍可支領八成薪(工會部分負擔);很多公司一到夏天,永遠只維持三分之二人力運轉(大家都輪流休假去了)。
極端主義有其缺點,例如徒增企業經營成本,有志青年則是創業不易;但儘管經常有資本家為此叫苦連天,且的確有人存心占勞權意識高漲的便宜,基本上當地勞權條件仍可謂全民受惠。另一方面,這樣的制度無形中也讓挪威擁有在歐洲屬於前段班的「勤勞兼具負責的員工」(尤其和南歐相比),對企業經營不全然都是負面影響,所以老闆們忍著忍著也就習慣了眼前與之平起平坐的廣大勞工,
但在太陽照不到的角落,這個國家也是有職場環境的黑暗面。外籍勞工尤其深受其害。他們領取低於行情的工資;常常領不到加班費和各式法定福利津貼;他們會和雇主簽訂制式合約文件,卻從未見到雇主履行當中義務;他們工時平均比一般挪威人多出三分之一甚至更多;離鄉背井下,許多人還得委身住在雇主提供的擁擠房間,並承受著隨時失去工作和住所的風險,儼然「現代奴隸」。
他們做的多是挪威當地人不願意做的勞力粗活,尤其2004年歐盟擴張,勞工移民出現第二波高峰(第一波在70年代發現石油時),「工資傾銷」(低度發達國家的廉價勞力進入高度發達國家)更大舉出現在挪威建築、造船、運輸、清潔、漁工廠和餐飲等行業。
為了生存,這些白紙黑字遊戲規則之外的勞工不得已領取低薪,忍受剝削,最盛時期,挪威勞工監察局每周至少會收到3、40件投訴案,顯見挪威一樣會有無良慣老闆,而他們最糟糕的伎倆,就是當自己被政府逮到準備罰大錢時,乾脆宣告破產避開索賠,風頭過後再另開一間公司重起爐灶。
至於惡劣的環境,除了本身弊端外,總會刺激出另一型態的生存之道。挪威政府發現,有愈來愈多勞權不彰的行業,也都是逃稅成風的行業,同時還會一路蔓延到經濟犯罪、漏稅、暴力犯罪、販毒和地下經濟,形成不同層面的社會問題。而被剝削者也不再認為他們有維持社會大眾「安居樂業」的共同義務,他們和生活在勞權陽光下的挪威人,對個人社會責任的理解也有很大的不同,最簡單的反應就是連做個垃圾分類保護環境都會覺得何必多此一舉。
再者,忍耐低薪,不顧政府勞權規章的勞動人口,連動的必然影響,就是壓縮了想要照章行事者的就業權,政府於是另外又得想辦法救救失業率。
2015年,挪威政府決定以行動證明自己嚴正看待勞動剝削,正式批准由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的《強迫勞動公約附加議定書》,以此宣示打擊國內強迫或強制性勞動等現代奴隸現象。
任何國家勞權的推展,未必都很順利,更多情況下都是在抗爭中進行,但假如看到的是保障勞權有一併解決其他社會問題的擴散力,衡酌進退的眼光,應該就不會只以為那是在為勞工爭取福利而已。
※作者為《上報》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