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案10日上午於立院臨時會三讀過關,一名綠營幕僚私下坦言,時力退席反而給了民進黨順藤摸瓜的機會,小黨之間沒能連成一線,讓民進黨推動修法毫無阻力。(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臨時會(9日)不斷電徹夜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仍是人數優勢輾壓,輕鬆完成表決。不過前兩次協商中,有些關鍵條文獲得部分綠委支持,但時代力量8日晚間急撤修正動議,並宣布退出協商後,氣氛丕變,一名綠營幕僚私下坦言,昨日的協商,蘇柯二人就是鐵了心要貫徹黨意,時力退席,反而給了順藤摸瓜的機會。
立法院長蘇嘉全在8日下午至半夜、9日上午皆召集協商,但一個條文討論近2小時都沒有結論,雙方各持己見,國民黨團在鬆綁7休1、加班換補休等皆有提案,時代力量歷經56小時禁食抗議後也提出折衷版本。
雖然協商過程各黨團堅持自己底線,但有部分條文仍是曾一度接近共識。在《勞基法》第24條原改成核實計算方面,時代力量提出,若工作4小時以內,工時以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也就是核實計算,但「工資」未滿4小時,應該以4小時計;而超過4小時後,工資、工時都核實計算。
針對第24條,綠委管碧玲、吳玉琴都採支持態度,管碧玲認為此版本值得審慎討論,避免勞工被零碎化;吳玉琴則指出,工資、工時可脫鉤處理,工時可核實計算,但工資未滿4小時,仍應以4小時計。
綠委黃偉哲私下則認為,自己雖然沒有參與到協商,但時力在核實計算的主張他可以接受,能避免慣老闆惡整勞工。但黃也坦言,時代力量過去的作為讓民進黨團難以信任,傍晚突然翻臉走人後,讓蘇柯二人認為大家已經協調到缺乏互信了,第二天的協商破局是可以預料的事情。
在第32-1談及加班換補休部分,原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補休應依加班費率加乘計算」,且該年度未休完仍可換成加班費。蔣萬安受訪時表示,這版本有部分綠委都適度表達贊同,包括綠委林淑芬等人,都認為蔣萬安版本有討論空間,蘇嘉全遂裁示勞動部研議。
但民進黨團僅以勞動部的書面文字,由黨團名義提出修正動議,且一字不改。蔣認為,此舉顯示出民進黨團高層仍不願傾聽其他綠委意見。民進黨團在32-1條的修正動議中,堅持加班時數換算補修應採計1比1計算,交由勞資協商。蔣萬安說,若雇主強硬要求補休遞延至3年、5年之後,勞工根本就休不到假。
另外,民進黨團也在第32條中堅持,勞資協商後,每月46小時的加班工時,可在每3個月138小時、單月最高54時內調整。綠委林淑芬曾提出版本,要求不得以「每」3個月138小時計,應採計「任一連續」3個月138小時,避免勞工連上4個月都是54小時的月工時。
綠委姚文智、劉建國與林淑芬採同樣立場,因此昨日表決時,姚文智也直接走出議場拒絕投票。姚文智受訪表示,包括第32條工時帳戶、第34條輪班間隔不得低於11小時,他認為立法技術上應該要更完備一點,「在彈性與保護勞工的光譜上,我希望保護勞工多一點。」
但民進黨團是否真有整合黨內不同意見?姚文智回應,黨團自有黨團決定,自己決定缺席,是因為自己意見不一樣,既然修法都過了,就不要再讓矛盾持續擴大。昨日表決中,綠委林淑芬、管碧玲、江永昌、鍾孔炤、劉建國以及姚文智都多次棄權或是選擇缺席。
藍委陳宜民認為,這次勞基法修法,在野黨無法團結,協商過程中,時代力量率先退席後,整個協商氣氛丕變,若時力堅持不簽字,後續討論的不確定性增加,也讓協商無法真正實質討論。
陳宜民曾在第34條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輪班間隔須排除「工作將會影響大眾安全者」,如此將能讓醫護、台鐵、客運等行業不受規範,並要求勞動部另訂專章。陳宜民說,因為蘇嘉全口頭向他允諾,因此才草擬了一份同意書,但最後還是沒有下文。
時代力量退席後,原本各黨團仍認為隔天仍有機會繼續協商,但最後時力仍不接電話、拒絕出席,當天上午協商針對輪班間隔、鬆綁7休1的討論只能在口角中爭論不歇,且只要有一個黨團拒絕簽字,協商就無法繼續進行,蘇嘉全遂宣布協商破局,逕入表決。
一位綠營幕僚私下感嘆,協商台上,小黨之間沒能連成一線,凝聚出有效的共識,讓民進黨有恃無恐,「蘇柯」二人貫徹黨意也沒有阻力,當協商出現衝突與爭吵,蘇嘉全只要順藤摸瓜,宣布協商破局,就能進入院會表決,「8日的協商,講白了,就是玩國民黨一個晚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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