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將完成全國檢察機關招牌「去法院化」,檢察署名稱終將不再見「法院」兩字。(攝影:李隆揆)
你是否常傻傻分不清楚檢察官和法官?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去年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定檢察署不會再冠上「法院」兩字,法務部部長邱太三11日表示,預計農曆年前將達成全國檢察機關招牌「去法院化」目標。
每年1月11日是我國司法節,為歡慶這屬於司法界的大日子,法務部與司法院、律師公會全聯會於11日上午9 時共同舉辦「第73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邱太三、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全聯會理事長紀亙彥等人皆現身會場。邱太三說,每年司法節都是檢、審、辯、學界重新深省和成長的時刻,司法獨立的本質在於司法能取信於民。
為避免民眾對法官、檢察官職務的混淆,且在民眾心中重建法官與檢察官彼此獨立行使職權,互不干涉的「審檢分立」觀念,邱太三強調,農曆年前全國檢察機關招牌將「去法院化」,且保證取消「法院」兩字不影響審檢「對應」關係。「雖法院組織法草案還在立法院,但法務部先行更換檢察署招牌也沒問題。」
邱太三說,司法是國家發展重要的環節,也和社會制度緊密相扣,「司法公義『不能自限法庭一隅』,必須切身感受民眾需求,才能取信於民,彰顯司法獨立的真正價值,並進而重塑司法公信。」
許宗力則指出,台灣司法界在2017年發生許多重大事件與改革,如釋字748號承認同志婚姻有平等相同權利等具體攸關人權保障解釋案;另外,為了能在司法審判中彰顯民意,司法院也已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將建構素人審案的國民法官制度,期望讓更多元價值觀在審判中充分貫徹。(獻給司改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