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央法規修掉了有關「建築合法證明文件」字眼,地方政府知情官員進一步透露,若照現行法定檢查項目,像是防火門、窗、牆等防火設備,或其他建管、消防項目,成為實務上的檢查死角。(合成畫面/李隆揆攝、讀者提供)
桃園一把大火,讓越南移工喪命,更燒出了移工住宿安全的疑慮。對於中央法規修掉了有關「建築合法證明文件」字眼,遭質疑政府把關移工住宿安全出現漏洞。地方政府知情官員進一步透露,若照現行法定檢查項目,因雇主不必提供合法建築文件供作證,第一線檢查員只能簡易檢視住宿通道等是否符合規定,但像是防火門、窗、牆等防火設備,或其他建管、消防項目,成為實務上的檢查死角。
至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議由各地會同跨局處稽查,該官員指出,各地進行外勞訪視,次數多的縣市可到每年1至3、4萬件,若不要求雇主在申請許可時先提供合法文件佐證,而是把責任推給第一線檢查員,還要他們每次都會同建管、消防一起稽查,「但其他一般建物的違建都查不完了,哪來人力跟著勞工局去查?」他直批中央是在推卸責任。
「本來法令賦予雇主主動通報的責任,拿不出來就可不發許可,如今卻讓業者存僥倖心態。」官員說,2008年修改《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時,當時只有約25萬名移工,如今增加至60、70萬人,若不從源頭管理做起,把責任丟給第一線外勞檢查員根本就防不勝防。
該官員更出示現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附表指出,各縣市第一線的外勞檢查員主要檢查的項目多半是「生活照顧」範圍,例如飲食、餐廳及廚房設置、伙食等,至於住宿項目,雖要求檢查通道寬度是否恰當,另要求宿舍不能設在靠近危險易燃物質附近的地方之外,關於防火、避難相關的檢查根本不夠。
「就算是違建的宿舍,通道也可以改得很大,但檢查員如何得知是不是合法建物?」他指出,根據檢查表的項目,只要求檢查員檢查,「通道及消防設施,均應以外國人易懂之文字標示,並標明緊急事故時之疏散方向」,然而設施是否合格、建物是否符合防火標準,這些都不在檢查之列。
地方政府官員也建議,政府應立即改正馬政府時代的錯誤政策,在中央相關辦法直接規範,且訂出期程要求改善;若公司數量太多,應分階段、分期程處理,例如鎖定人數多的大公司先實施第一批檢查,「不應覺得困難就不做」。
該官員說,那麼多移工現況就是住在違建的貨櫃、倉庫裡面,若位於工業區內,消防、建管檢查更常只鎖定「生產線」的環境,成為死角;與其事後遭檢舉後才查察,為何不事先要求雇主提供合法文件供地方政府「事前審查」?把源頭管理的法令砍掉,變成事後查察,等於讓他們有違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