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美國紐約、芝加哥及矽谷分行遭美國聯準會和伊利諾州金融廳裁罰2900萬美元,相當於台幣8.7億。(攝影:葉信菉)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之美國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在2016年風險管理與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遭美國聯準會及伊利諾州金融廳裁罰2900萬美元。兆豐銀行表示,此裁罰是不同監理機關對同一時期缺失進行處分,是屬舊案。
兆豐銀行18日清晨於證券交易所舉行記者會,說明遭裁罰之情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在2016年8月時因違反洗錢防制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重罰1.8億美元(約57億台幣),而本次裁罰是2016年紐約分行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重罰後之後續事件。
兆豐銀行表示,美國聯準會轄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和伊利諾州金融廳於2016年底針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在本月17日簽署裁罰令,罰2900萬美元(約8.7億台幣),而兆豐銀行洛杉磯分行則通過金檢,未遭裁罰。
兆豐銀行指出,此次裁罰內容主要有3點,除2900萬美元的罰金外,兆豐銀行須提交改善計畫,同時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針對紐約分行2015年1月至6月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與回溯調查。
兆豐銀行提到,自2016年8月19日與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簽署合意令後,已投入超過新台幣10億元改善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包括一:改組董事會,新任董事、監事包含會計師、律師、財經學者及洗錢防制專業人士等,並強化董事會監督之功能。二: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進行組織改造,調整總行管理組織與增設專責管理單位,擴增法遵及洗錢防制人力,建置洗錢防制資訊系統,務求建立完善法遵制度。三:依紐約金融服務署指定之法令遵循顧問審視意見提出改善計畫。
兆豐銀行強調,此次裁罰令應視為不同監理機關對同一時期缺失的處分,非兆豐銀行再度發生其他嚴重缺失,更無涉及洗錢情形。
此外,針對此次管理機制缺失,引發社會輿情關注,兆豐銀行表示抱歉,並將持續投入資源與人力,配合國外主管機關之規定與要求,落實執行改善計畫,同時積極致力於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及防制洗錢制度改善及法遵文化提升。(兆豐銀遭美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