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遭美重罰2900萬美元,金管會表示如有必要將對3家分行改善情形再辦理金融檢查。(圖片取自Google Map)
兆豐銀行18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兆豐銀行之紐約、芝加哥及矽谷分行因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遭美罰2900萬美元。金管會隨後發布新聞稿,表示除督促兆豐銀行積極因應及改善外,亦積極與當地監理機關保持聯繫。
美國聯準會旗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及伊利諾州金融廳於2016年底針對兆豐銀行之紐約、芝加哥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發現其管理與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在2018年1月17日簽署裁罰令,罰款2900萬美元,相當於台幣8.7億元。
另外,黃國昌則在臉書開炮,指兆豐案在台灣船過水無痕,根本不願意認真追究責任、不願求償,然後在美國不斷蒙受高罰鍰。
黃國昌說,為了護航該負責任的高官董事,採取放水打假球的態度,還大言不慚說重視金融秩序,「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難道反正是納稅人買單就可以這樣亂搞,然後沒人必須負責?」
金管會18日表示,透過跨國監理合作,知悉美國聯準會2016年間陸續對紐約、芝加哥及矽谷分行辦理現場檢查後,該等分行涉有檢查缺失事項,金管會目前積極與當地監理機關保持聯繫,且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充分向美國聯準會說明該行對於提升防制洗錢法令遵循之努力。
金管會指出,兆豐銀行自2016年遭紐約州金融署裁罰後,雖已由各缺失面向擬定相關改善措施,並依規劃時程陸續完成多項改善計畫,且按月提報董事會監督執行情形,惟因人員聘用﹐資訊系統建立與調整等改善措施非一蹴可幾,仍需相當時間逐步推動,故紐約金融署同意兆豐銀行改善完成時成為2018年第一季,如有必要金管會將對3家分行改善情形再辦理金融檢查,並依檢查結果處理。
經金管會檢視本國銀行在美分行之營運情形,目前有一家防制洗錢作業缺失在善終,其餘無類此情形。而為強化本國銀行在海外分行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已陸續推動以下多項措施:
(一)法制面:研修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辦法、重大偶發事件通報及防制洗錢等相關規定,強化本國銀行之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及防制洗錢機制,並加強對海外分行之管理。
(二)機構監理面:
1、要求各銀行加強內控三道防線功能、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強化國外營業單位之監理機制,及加強防制洗錢措施。
2、發布行政函令加強總行對海外分支機構受海外主管機關金融檢查缺失改善之督導及管理。
3、責請相關週邊機構舉辦人員教育訓練。
(三)檢查面:106年度持續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相關規定落實情形、法令遵循制度實施情形等事項列為本會金融檢查重點。
(四)積極與各國主管機關建立密切之跨國監理合作關係,強化合併監理及跨國監理合作,加速跨國監理訊息之傳遞等措施,以健全海外分行之經營。
金管會表示,我國已於2017年順利脫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評鑑之過渡追蹤程序,更顯金管會強化防制洗錢的決心及成果,未來仍將持續督促所轄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行,確實落實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事宜,以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兆豐遭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