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間,當時擔任兆豐銀行總經理徐光曦,還和澳洲金融監理署(APRA)簽署擬定強制改善承諾書(如右圖)。(翻攝自立委林淑芬臉書)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防制洗錢法令,遭美國重罰 1.8億美元,實際上,兆豐銀已是慣犯!早在2009年澳洲分行就曾因觸犯《反洗錢法》險遭開罰,面臨吊照撤行危機,後當時兆豐銀的總經理徐光曦緊急前往處理,兆豐銀澳洲分行向澳洲政府提出諸多改善措施,且犯後態度良好,誠懇請求澳洲政府諒解,好不容易終換得澳洲政府法外開恩並未開罰,顯然兆豐銀並未記取教訓,內控機制依然失靈。
從澳洲金融監理署(APRA)的金檢報告顯示,澳洲政府金檢單位,在辦理兆豐銀澳洲分行的存款業務和防制洗錢作業檢查時發現,兆豐銀澳洲分行的政策、內控架構、交易監視系統及行員訓練皆不足;交易資料和資訊保存不完整;且開戶作業可能違反規定,更重要的是,「有相當多筆可疑的交易」,但兆豐銀澳洲分行卻未辨識並加以處理、防止。
報告中指出,兆豐銀澳洲分行「未能依規定向澳洲防制洗錢中心申報所有可疑交易及大額現金交易」!
澳洲金融監理署認為,兆豐銀澳洲分行並無適當的風險管理系統,相關系統亦不符法規要求,甚至兆豐銀業妥當的監督管理澳洲分行的營運。澳洲金檢單位亦在當時就可點出,兆豐銀澳洲分行的內部查核不足,不足以有的確保銀行遵守相關法規;嚴重的是,澳洲金檢單位認為,至少有部分分行員工涉及、知悉、協助或參與有些客戶的結構性可疑交易,亦即指部分澳洲分行行員可能在知情狀況涉及疑似洗錢作業。
澳洲分行先出包 蔡友才任董座、徐光曦任總經理
最後,澳洲事件,由兆豐銀當時的總經理徐光曦出面善後,兆豐銀澳洲分行簽署了限期改承諾書,承諾諸多改善事項,並提出關閉爭議性帳戶的計畫後,澳洲政府金融監理單位認為兆豐金在調查期間非常配合,同意澳洲分行以改善措施替代可能採取的法律強制行動,兆豐銀澳洲分行方化解危機。
不過,兆豐銀內控失靈情事顯然不只澳洲分行一處,紐約分行再爆違反防制錢法令,犯行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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