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多名教授30日召開「糾正台大校長遴選」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台大校方、遴選委員會盡速出面說明。圖左起台大物理系教授林敏聰、法研所學生戴紹恩、數學系教授陳其誠、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法律系教授顏厥安、物理系名譽教授楊信男、生科系教授黃青真。(攝影:張凱婷)
台灣大學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接連傳出論文抄襲及利益迴避等爭議,陳昭如多名台大教授30日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認為管中閔並未主動揭露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的身分,遴選程序出現重大瑕疵,要求教育部不應核定此次校長遴選結果,且台大校方應盡速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遴選委員會也應該停止運作。
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顏厥安、歷史系教授陳翠蓮、物理系名譽教授楊信男、教授林敏聰、生科系教授黃青真、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數學系教授陳其誠及法研所學生戴紹恩,針對本次校長遴選爭議,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批評本次校長遴選委員會有重大瑕疵,應立即停止運作。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表示,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是此次台大新任校長的遴選委員之一,但管中閔卻沒有主動揭露身兼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的身分,未遵守利益迴避,混淆「候選人自我揭露義務」與「取得公開資訊」,令人遺憾。
陳昭如指出,她們充分支持大學自治、自主,但並不表示可以「自治」為名來掩護財團入侵校園,也不代表可以藉此迴避內、外部監督,認為遴選委員會「失職在先,捍衛立場在後」的表現令人失望。
陳昭如憂心,經此風波,外界已將台大戲稱為「台哥大」,不僅是財團進入校園控制的管道,也是大學治理的深刻危機。要求教育部指派的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前教育部長鄭瑞城、中研院研究員鄭淑珍,應盡速出面說明。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表示,管中閔的獨董身分雖然是公開資訊,但也是因為她身為《電信法》學者才知道此事,不該以此為標準去要求其他校務會議代表,很難想像管中閔未將現有的職務及業界經歷填上。
劉靜怡強調,大學自治儘管重要,仍需要受到合法性的監督,若校務會議代表及遴選委員無法充分了解候選人的身分資料,教育部應進行合法性監督,交由校務會議處理。
台大物理系教授林 敏聰表示,「自我揭露就是最好的監督」,若管中閔可以在事前主動揭露獨董身分,將可成為非常重要的經歷,「但不該是在桌子底下進行」。
歷史系教授陳翠蓮質疑遴選委員會的公正性,陳翠蓮指出,遴選委員會有義務召開正式會議並嚴正回應,但發言人卻僅是要求外界「願賭服輸」,拒絕反省「可能不公平」的遴選結果,若繼續由遴選委員會處理此事,恐怕無法釐清問題所在,更會引起更多爭議。
此外,據《自由》報導,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表示,台大目前正經歷從威權掌控逐步轉變為自由開放後,如何重新定位大學角色、制度如何調整的問題。
顏厥安表示,從台大遴選委員會中可看見阻礙民主公共化的「國民黨舊威權結構」,以及對金權、公共體制介入干預的「新興財團勢力」,因此傳出獨立董事資訊未被主動揭露的爭議,並不意外。
顏厥安強調,台大民主化已經快30,光喊「大學自治」的空泛口號是不夠的,而該將問題進入法治的架構中討論。國立大學作為一種公共體制,固然需要相當的ˊ獨立性及學術自由,但不表示可以因此完全脫離公共責任及法律監督。(蔡英文總統接見職棒冠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