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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退休高官加薪7% 黃國昌批:為何獨厚這些高官

上報快訊/蔡易軒 2018年01月31日 20:30:00

軍公教人員加薪3%,黃國昌31日發現,最高職等800俸點的退休官員加薪幅度達7%,質疑「為何獨厚這些高官?」(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宣布軍公教人員加薪3%,並在昨總預算案三讀通過。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31日發現,最高職等800俸點的退休官員加薪幅度達7%,質疑「為何獨厚這些高官?」

 

黃國昌31日在臉書撰文指出,公務員調薪3%是件好事,但他從行政院所公佈的「給與簡明表」中發現,最高職等800俸點的「本俸」調薪幅度竟然是7%、而不是3%。

 

黃國昌發現行政院所公佈的「給與簡明表」中發現,最高職等800俸點的「本俸」調薪幅度竟然是7%。(圖片取自黃國昌臉書)

 

即使綜合主管加給與專業加給,整體薪資調幅仍然高達4.15%。黃國昌質疑,「為何獨厚這些高官呢?」據了解,行政院是為了拉大最高800俸點及最低160俸點的差距,以獎勵重要的最高文官,使他們的待遇能更好一點。

 

黃國昌認為是否有理,見仁見智,但最重要的,是如此獨厚高官的調薪措施,政院從未向社會說明,就連立法院也不知道。

 

即使綜合主管加給與專業加給,整體薪資調幅仍然高達4.15%。(圖片取自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指出,更令人不解的是,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因為是直接以本俸乘以2,作為計算基準,不須計入專業加給及主管加給,因此竟造成最高階退休人員,實質加薪超過7%,比在職人員加薪的3%,超過2倍以上,這實在沒有道理,恐難讓人接受。「這些問題,行政院有必要清楚說明。」

 

 

適度反映其職責程度

 

對此,人事行政總處31日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這是為鼓勵優秀現職公務人員及學術研究人才久任,並維持高、低階人員間待遇差距,以適度反映其職責程度,這也是民間企業薪資制度的做法。

 

此做法除了參考過去軍公教員工的待遇調整前例,相關擬案也由人事行政總處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簽奉行政院核定,符合法定程序。(軍公教加薪3%三讀通過

 

人事總處新聞稿全文如下:

 

有關立法委員黃國昌提及一般公務員加薪、退休高官加薪7%一事,人事行政總處說明略以,鑑於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發布2017年IMD世界人才報告指出,台灣對人才外流、吸引人才優勢不足,而近年我國為延攬優秀人才,軍教研人員均已逐步實施攬才及留才之待遇配套措施(例如玉山計畫、募兵配套待遇措施),故為鼓勵優秀現職公務人員及學術研究人才久任,減少高階公務人員與民間企業相當層級人員待遇之落差;

 

並維持高、低階人員間待遇之差距,以適度反應其職責程度,此亦為民間企業薪資制度之做法,爰參酌86年及87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之前例,在公務人員俸給法所揭高低階俸給總額5倍之差距範圍內,優予調增常務次長適用之800俸點俸額,使與公務人員現職最低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160俸點職務待遇之差距由目前的4.95倍增至5倍,調增後之常務次長整體待遇調幅略高於通案3%標準。相關擬案亦由人事行政總處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簽奉行政院核定,符合法定程序。

 

本次酌予調增800俸點常務次長之俸額,實係考量俸額之標準反應職責程度之最基本項目,而高階公務人員肩負國家政策規劃與執行之重責大任,依法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提供各項公共服務,是以,為符合鼓勵優秀現職之高階公務人員及學術研究人才久任的目的,爰採調高800俸點俸額之做法,實為符合競逐高階人才策略目的之合理措施(註:激勵效果雖可及於簡任第12及13職等人員,惟渠等簡任第12及13職等人員仍須俟敘800俸額時,始有適用)。

 

另本次調薪實係為延攬及激勵優秀現職人員所為之措施,至退休人員月退休金會隨同調整,係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及第31條第5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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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加薪 軍公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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