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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力霸案定讞 王令台、王令楣即將入獄服刑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02日 20:12:00
王又曾大房長子王令台與三房長女王令楣,曾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圖為2013年遭判刑新聞畫面,非此次判決。(翻攝自新唐人電視台)

王又曾大房長子王令台與三房長女王令楣,曾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圖為2013年遭判刑新聞畫面,非此次判決。(翻攝自新唐人電視台)

東森力霸案,最高法院駁回王令台與王令楣的上訴,於2日下午審結,判決王令台3年徒刑,王令楣判2年徒刑,上述刑度需坐牢,王令楣另判10月、此部分可易科罰金。此外,同案被告王令麟也被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王又曾大房長子王令台與三房長女王令楣,因犯下東森力霸案遭最高法院宣判有罪,而王令台和王令楣提出上訴,但卻遭到駁回定讞,最高發法院判決王令台應執行3年徒刑須入監,王令楣應執行刑部分,有2年要入監,另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萬元。

 

另外,王令麟的部分則被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更審理由一共有四點,第一是更一審沒考量王令麟能否依據《速審法》減刑,其次是沒考量新舊法比較,第三、證交所對於本案的意見書有前後不一情形,最後是更一審未說明犯罪所得如何計算。(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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