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宣布,2019年起速食店內用將不再提供塑膠吸管。(圖片取自Youtube)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塑膠製品的使用也逐漸受到廣泛重視。行政院環保署與多個環保團體13日共同宣布,將針對「一次性使用塑膠製品」擬定限用期程表,2019年起連鎖速食店內用將禁止提供塑膠吸管,目標2030年全面禁用塑膠吸管、購物提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等一次性塑膠製品。
為了保護海龜等海洋生物,決定從源頭管制廢棄物流入海洋的問題,行政院環保署與多個環保團體13日共同宣布「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擬針對塑膠吸管、購物提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等一次性塑膠製品規劃3階段禁限用期程。
2019年率先開跑,連鎖速食業者內用將不得提供塑膠吸管,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可改用鋼製、可食用材質,「甚至不用吸管,直接用喝的也可以。」
環保署初步規劃,第1階段2020年起所有餐飲業者內用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所有開立發票的商店禁止免費提供塑膠袋,且內用不得提供免洗餐具,而購買外帶飲料若自備飲料杯,則可享有優惠。
第2階段2025年起全面限用各類一次性塑膠製品,並研議調漲價格以價制量。並在2030年起全面禁用。
李應元指出,在歐洲一個塑膠袋價格高達5元,貴得讓你不會想使用,「台灣目前只是不方便,未來也會把價格提高。」李應元強調,這些政策的用意不在賺錢,而是希望讓消費者減少使用。
環保署與環保團體,在2017年7月合作成立的「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於13日公布海洋廢棄物治理方案,擬定就源頭減量、預防、移除以及研究調查等方向,擴大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參與合作,並強化陸源垃圾及河川清理,共同推動減量、限用塑膠製品。(過年囉~春節連假天氣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