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不少民眾都會集資買彩券試手氣,但近期卻有媒體報導,集資買彩券未事先報備會被課高額贈與稅,對此財政部13日澄清,集資買彩券,不用事先報備,也免課贈與稅。(取自台灣樂透官網)
春節將至,不少民眾都會集資買彩券試手氣,但近期卻有媒體報導,集資買彩券若未事先報備會被課高額贈與稅,民眾痛批政府搶錢,財政部13日緊急澄清,集資買彩券,不用事先報備,也免課贈與稅。
日前嘉義有民眾表示,去年11月在未事前報備集資的情況下購買彩券,中了3.2億元頭獎,之後向台彩要求將一半的獎金匯給集資友人時卻被課徵贈與稅2185萬元。
對此,財政部13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民眾取得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且其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才按20%扣繳所得稅款;至於中獎獎金,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並不涉及贈與稅問題,集資買彩券,無須事前向國稅局報備,要民眾放心。
財政部說明,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之經濟活動,集資行為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佐證資料,以備查考。
另外,若有證明文件集資行為,可依《稅捐稽徵法28條》申請退稅,5年內都可退稅。(春節國道「10大塞車路段」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