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私人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美聯社)
美國媒體1月指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2006年曾與成人影星「暴風女丹妮爾」(Stormy Daniels)有染,並於2016年總統大選期間透過律師支付對方13萬美元(約新台幣384萬元)的「封口費」。川普的私人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14日澄清,這13萬美元的封口費是他自掏腰包,與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或川普2016年競選總統時的經費無關。
「暴風女丹妮爾」的本名為克利福德(Stephanie Clifford),她2011年向美國媒體宣稱,她與川普曾在2006年有染。《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上個月則報導,柯恩2016年支付克利福德13萬美元,形同封口費。
柯恩14日強調,這13萬美元是「私人交易」,是他自掏腰包付的。但他未解釋自己此舉的用意,以及川普是否知情。
柯恩此舉是為回應「共同事業組織」(Common Cause)向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FEC)提出的投訴。「共同事業組織」強調,這筆封口費超出了個人在選舉時可收受的2700美元(約新台幣7.9萬元)的限額,要求FEC依法行事。不過柯恩強調,「共同事業組織」所述並非事實。
克利福德的經紀人羅德里格斯(Gina Rodriguez)向《路透》(Reuters)表示,柯恩此舉違反了他與克利福德針對此事所簽署的保密協議,因此克利福德認為,未來她也可公開評論此事,不過未透露可能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