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捍衛國際市場與使用者權益,拒絕提供存放在愛爾蘭伺服器的電郵給美國政府。(湯森路透)
為維護國際市場、獲得用戶信任,微軟(Microsoft)槓上美國政府,拒絕提供存於海外伺服器的電郵資料作為犯罪調查使用。而現在包含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與臉書(Facebook)等,有多家知名科技龍頭企業支持微軟立場。
《美聯社》(AP)報導,法官將於27日聽取論證,了解微軟是否必須配合美國國際販毒調查,交付存放在愛爾蘭的信件內容。
全案源自2013年,美國司法部為調查某毒品走私案件,提出搜索票要求微軟移交販毒嫌疑犯的電郵內容,微軟則基於搜索票僅適用美國境內或美國得控制之區域為限,將保存在美國境內伺服器的相關資料交給檢方,而拒絕提供存放在愛爾蘭的信件內容。
該案於2016年經法院判決,法院認為搜索票是依國會1986年的《儲存通訊保護法》(Stored Communication Act,SCA)而適用,不過SCA條文中並無任何規定寫明該法可於境外適用之。因此判定搜索範圍僅限於儲存於美國境內之資料為當。
Supreme Court to hear high-stakes Microsoft case testing email privacy https://t.co/92NE8tROyj pic.twitter.com/UpCxjk52Ct
— CNN (@CNN) 2018年2月25日
據記者與微軟總裁史密斯(Brad Smith)電訪,史密斯堅決表達「要讓全世界的客戶有信心他們可以相信美國」。德國官員曾警告史密斯,如果像微軟這類科技公司無法阻止美國政府侵害使用者隱私,恐怕將失去大片國際市場。
「我說那我們一定會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如果有這必要。這也就是我們現在的狀況。」史密斯說。多家科技公司如Google、IBM與蘋果等都支持微軟,不過美國多數的州政府都支持官方立場,認為微軟勝訴將影響打擊毒品與性犯罪的效率。
川普政府與歐巴馬(Barack Obama)時期態度一致,認為此案並不涉及「國外資料」,因為微軟所需要做的,只是在美國總部點擊滑鼠,便能立即取得存於全球各地伺服器的資料。
問題在於,國會1986年立法時,雲端運算根本還沒出現,立法者無從想像科技公司會如何儲存資料。法院文件指出微軟在全球40個國家超過100個地方都設有伺服器。
美國訴訟副部長(Solicitor General)法蘭西科(Noel Francisco)甚至在最高法院的報告上寫道,如果今天出問題的是Google情況會更複雜,因為Google「會將美國使用者的電郵分成『好幾等分』存放於各國」。法蘭西科表示Google有時候會將電郵的文字內容和夾帶檔案分開儲存在不同地方。
由於涉及利益龐大,法院蒐集30份來自不同團體的分析報告,包含科技公司、外國政府、民權團體、媒體公司與隱私專家等,而國會可能在取得兩黨同意修改1986年《儲存通訊保護法》的情況下,限制最高法院的判決效力。
U.S. Supreme Court weighs Microsoft overseas data fight https://t.co/3t0O7wWJuM pic.twitter.com/0dr1klKp4C
— Reuters Top News (@Reuters) 2018年2月25日
微軟總裁史密斯也同意執法所需的資料不應受到國界限制,但強調美國與國際法律必須先「翻修」過才行。隱私專家則認為法案仍不足以保護美國海內外的使用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