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仰德大道發生水泥車失控連環車禍,檢方起訴水泥車公司老闆及修車工人。(攝影:葉信菉)
去年7月19日台北市仰德大道上,1輛水泥車與13輛汽車及9輛機車發生嚴重連環車禍,造成4死9傷的慘劇。士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事故主因是水泥車傳動軸掉落,加上嚴重超重上路及手煞車被拆除,26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水泥車所屬的信詠公司負責人陳美蘭及維修工人盧志宏。另外,因此事故死亡的阮姓水泥車駕駛、兩名隨車人員及陳美蘭父親則因死亡或犯罪嫌疑不足而不起訴。
此意外發生於去年7月19日,在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三段上,1輛水泥車與13輛汽車及9輛機車發生嚴重連環車禍,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傷,事故也波及周邊4戶民宅。
檢方調查,該輛車號680-QP的水泥車1977年出廠,由陳美蘭管理。造成意外當天,車輛嚴重超載(限總重15公噸,經測量20.16公噸,超出原設計重量1/4),且手煞車系統已遭移除。
另外,盧志宏2016年12月為該水泥車進行後差速器更換作業時,未注意更換的後差速器,連接中央傳動軸的減速驅動齒輪固定螺帽上之插銷(插銷式螺帽)已經斷裂在減速驅動齒輪軸內,因此無法固定。
後來,去年4月阮姓駕駛反映該車「有點抖動」,就是因為固定螺帽鬆動而產生震動,但卻只更換了中央傳動軸,沒有對齒輪螺帽進行檢查。檢方認為,陳美蘭及盧志宏的業務過失造成該車輛手煞車喪失功能或無法以低速檔方式降低車速,嚴重影響駕駛及用路人安全。
至於事發經過,檢方指出,該水泥車後差速器的減速驅動齒輪固定螺帽鬆脫,造成中央傳動軸後端與後差速器脫離,並掉落於地面,該車在下坡路段時,無法正常進行引擎煞車,加上車輛嚴重超載及手煞車系統遭拆除,又遇到下坡路段的重力加速度問題,使得車輛失控。
26日檢方依照《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陳美蘭及盧志宏起訴。(水泥車嚴重車禍慘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