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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新北市府要禁新「工業宅」卡關 建商、議員私下暗擋

李昭安 2018年03月04日 16:00:00
台北市長柯文哲要對大直「大彎北段」將商業娛樂區作為住宅使用的住戶開罰,引發議論。事實上,新北市也有至少32件在乙種工業區違規興建「工業住宅」的舊案未解決。圖為示意圖,非本文指涉對象。(攝影:林家賢)

台北市長柯文哲要對大直「大彎北段」將商業娛樂區作為住宅使用的住戶開罰,引發議論。事實上,新北市也有至少32件在乙種工業區違規興建「工業住宅」的舊案未解決。圖為示意圖,非本文指涉對象。(攝影:林家賢)

台北市長柯文哲出重手,要對台北市大直「大彎北段」將商業娛樂區作為住宅使用的住戶開罰,引發議論。事實上,新北市也有至少32件在乙種工業區違規興建「工業住宅」的舊案未解決。據了解,面對此棘手爭議,新北市府正研擬以民國99年升格為直轄市前後為時間點,此前舊案擬輔導轉型、申請變更為住宅區;此後建案則直接開罰,以嚇阻再有類似新建工業宅出現

 

過去坊間有不少建商主打低於市價1成至2成的工業宅,並以未隔間、未裝潢的「毛胚屋」形式交屋,之後再由購買民眾二次施工,以規避相關法規。

 

早在民國100年,監察院就曾針對全台違法工業住宅林立糾正內政部「查處不力」,監察院並質疑內政部早期為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問題,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大幅放寬乙種工業區容許作為「一般商業設施」使用,導致在法規上對工業宅「開大門」,有違公平正義。

 

民國100年監察院就曾針對全台違法工業住宅林立,糾正內政部「查處不力」。圖為示意圖。(攝影:陳品佑)

 

工業用地可建商業設施 僅剩新北開大門

 

在監察院糾正後,營建署即與各縣市政府溝通,於民國105年4月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刪除乙種工業區可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的條文,以避免民眾名義上雖申請為「一般事務所」,但卻私下二次施工違規隔間、拉管線,改裝為住家使用。

 

非屬台灣省管轄的六都,近年也已陸續修正相關施行細則,或另訂自治條例,杜絕新的工業宅再出現,目前只剩新北市還保留容許乙種工業區可當「一般商業設施」使用的優渥條件

 

值得關注的是,新北市在民國106年4月雖已預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條文,擬刪除此條文。不過弔詭的是,新北市議會在106年11月三讀通過比施行細則位階更高的「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時,卻仍保留相關條款

 

新北市原預計刪除「工業用地可作商業設施使用」的規定,但目前相關條款仍保留於「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之中。(取自植根法律網)

 

這背後牽涉的開發利益大,關切的建商、議員多,議會才做出這樣的決定!」知情人士說,新北市(台北縣)發展較早,工業區跟住宅混雜,違規工業宅生活機能可獲得鄰近住宅區支撐,此問題自然就較嚴重。此外,「還有不少既存工業宅社區的管委會,也透過民代力量『關心』,希望能就地合法」。

 

知情中央官員表示,新北市府擬定「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草案時有意要改,卻被議會修回去,「這部份比較麻煩」。此自治條例今年1月已送至內政部審查,如果被認定為跟中央法令、政策有牴觸,有可能會退回新北市府要求再修,勢必還要走一次議會程序

 

新北市發展較早,工業區跟住宅混雜,違規工業宅生活機能可獲得鄰近住宅區支撐,此問題較嚴重。圖為中和知名工業住宅元氣大鎮。(攝影:林家賢)

 

32件列管工業宅中 中和元氣大鎮是指標

 

工業區土地作為住宅使用,可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開罰6萬元至30萬元,且可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新北市府曾盤點,新北市共有108件在乙種工業區申請「一般商業設施」、「一般事務所」使用的建案,32件疑似有作為工業宅的案子已被列管,其中19件正輔導轉型變更為住宅區。

 

根據「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工業區土地若要變更為住宅區,必須至少捐贈占該土地總面積30%的公共設施用地,以及7%的可建築土地給縣市政府。若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可用捐獻代金取代捐贈建築土地。

 

新北市府列管的19案中,目前僅位於泰山的「長群金璽御品」從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其他包括新北最知名、戶數達上千戶的中和工業住宅「元氣大鎮」,以及淡水「南加州」等案,至今仍卡關未完成申請

 

戶數達上千戶的中和工業住宅「元氣大鎮」,欲從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但卡關至今仍未完成申請。(攝影:林家賢)

 

不過「元氣大鎮」當初售價每坪約15萬元起,如今至少喊價到每坪35萬元以上,不少投資客已轉賣賺一手。不少建案也因新北市府處理工業宅的態度未明朗,因此持續觀望希望「以拖待變」。

 

一個巴掌拍不響! 爭議多住戶別冒險

 

新北市府官員提醒,有的建商在銷售廣告中,雖有載明該分區是乙種工業區,只能當做一般商業設施、一般事務所使用,但在平面家具配置參考圖或其他資訊中,仍有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等住家格局,導致消費者誤認可當一般住宅使用。

 

官員直言,「一個巴掌拍不響」,現在抓得越來越緊,有的消費者明知道此類建案有問題,卻仍貪便宜甘願冒風險購買。尤其有的建商事後還會拿出住戶簽署的切結書,強調住戶知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撇清自己的責任。

 

據了解,由於現行類似工業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營建署曾和內政部地政司、財政部討論,能否修正相關法令,由報稅資料認定住戶「違規使用工業宅」,並依據《都市計畫法》開罰。但財政部對此持保留態度,因此僅停留在研議階段。

 

新北市府列管疑似工業宅的19個建案中,目前僅位於泰山的「長群金璽御品」,成功從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取自Google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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