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為台大醫院醫師的「林氏璧」經營部落格營利遭公懲會記過,據了解,為擔心被認為「與民爭利」,銓敘部也已暫緩研議放寬公務員兼差一事。(合成畫面/圖片取自林氏璧和美狐團三狐的小天地部落格、林氏璧臉書)
台大醫院前醫師孔祥琪以「林氏璧」之名經營日本旅遊部落格,因有營利行為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記過一次,也讓公務員能否兼差一事再引發熱議。銓敘部去年6月曾研議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放寬只要報備核准,公務員就可有條件兼任每月薪水不超過基本工資的工作。但據了解,因擔心被貼上「與民爭利」標籤,銓敘部近來已急踩煞車,暫停研議此可能性。
年金改革衝擊公務員福利待遇,尤其公務員加班多數只能補休、無法領加班費,不少公務員感嘆想透過兼差幫自己加薪、存老本。
銓敘部原研議放寬公務員兼差規範,只要不當老闆、不妨礙公務、不涉及利益輸送或違反行政中立,就可在下班之餘兼差,例如到速食店打工、擔任企業顧問等;但從事網拍、直銷、賣保險等經營商業行為,則不被允許。
除草擬修正《公務員服務法》外,銓敘部當時還配套研議「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希望把相關規範明確化。對此知情官員指出,相關訊息曝光後引發論辯,除主張開放的意見外,反對放寬公務員兼差的意見也不少,主要擔心工作會分心、主業變副業等,「氛圍沒有很成熟」。因此銓敘部目前暫停在「研議」階段,沒有進一步動作。
據了解,銓敘部主要擔憂開放公務員兼差可能衝擊一般人就業,恐被認為是「與民爭利」。如今又發生林氏璧的爭議,引發支持、反對兩方論戰,銓敘部的態度更為保守。
事實上,1995年銓敘部就曾草擬「公務員兼職辦法」草案,當時原擬規範公務員兼差必須符合公務需要、不影響本職工作、一人以兼任一職為限等。當時列舉可兼職範圍包括:以非營利為目的的財團法人、社會團體或社區自治團體的義務性工作;從事個人教學、研究、演講、寫作及文化藝術工作等。
當時的銓敘部政務次長吳泰成受訪時坦言,銓敘部長期以來以個案解釋方式處理公務員兼職,但隨著社會變遷,兼職性質、個案已無法完全涵蓋,因此必須透過相關規範讓兼職規定明確化、制度化。不過,後來銓敘部並未完成相關法制作業。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蔡明翰接受《上報》訪問時說,公務員公開經營業配部落格,很難認定沒有商業行為,但未來未知、不小心會觸法的行為將變多,建議銓敘部檢視過去的違法樣態,把「真的必須管制的行為」列出來,而不是怕出事,就把管制範圍極大化、全面都禁止。
蔡明翰直言,如今禁止公務員兼差的規範,已跟相關法規原要強調利益迴避的本意相去甚遠。以「林氏璧」的個案為例,他經營部落格若有影響醫療專業、醫院採購等,對醫院有傷害或有其他觸法行為,當然要管制;但他只是因為公務員身分營利被處罰,如果不是台大醫院公職醫師,就不會被處罰,這在制度上有點模稜兩可,《公務員服務法》未來有研議檢討的必要。
蔡明翰表示,如果是擔心「林氏璧」頻繁請假出國可能影響工作,應該是在前端請假時把關,而不是在他依規定請假後,因為請假多寡給予處罰。尤其如果因請假影響工作表現,應該是反映在考績上,而非「記過」處理。
蔡明翰進一步說,員工依規定請假、主管依規定及職權准假,都是符合規定的行為。若有因合法請假影響工作品質的狀況,要思考的是人事制度或管理上是否有問題,而非在請假頻率上挑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