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改選為攔邱義仁參選理事長花招百出,甚至偽造會議紀錄排除邱的參選資格。體育署已介入協調欲解決爭議,但足協已確定法在原訂的17日如期改選完成了。(攝影:李隆揆)
足協改選爭議不斷,為攔邱義仁參選理事長花招百出,原本排定17日召開會員大會,不過立委許智傑和部分足協代表在5日赴體育署向署長林德福表明,希望能先釐清選務小組的組成和審查候選人名單的資格爭議,林德福也承諾,會協調足協把爭議解決後再來改選,如今距離原訂改選日只剩下一週時間,足協與體育署仍無法釐清爭議,體育署並未核備足協的理監事參選人名單,足協至今無法正式公告,在體育署卡關下,可以確定足協已無法在17日如期改選,確定延期了。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66條規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之選舉或罷免,應由理事會在召開會議15日前,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造具名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體育署至今仍未備查足協的理、監事等參選人名單,亦即足協仍未將改選的參選名單在選前15日正式公布,如今距離原訂改選日(17日)只有一週了,內政部人民團體籌備辦公室主任陳茂春10日表示,體育署長林德福已表明要解決爭議再改選。因此可以確定足協想要在17日改選,已經來不及了!
現任立委、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指出,此次足協改選引起最大爭議在於,明明依《人團法》相關規定,足協自行組成的選務小組無權審查理、監事等參選人資格,而是應由理事會召開審查會,但由足協秘書長陳威任主持的選務小組卻在2月27日越權審查參選人資格,並擅自在足協官網上公開選務小組的審查結果,明顯違法侵犯理事會職權,而且選務小組審查且公布的理監事參選人名單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更離譜的是,2月28日由理事長林湧成所主持的理監事會議,但林湧成宣布散會前,會中並未完成49名會員資格審查,亦未完成理監事參選人資格審查並做成決議,但事後足協卻自行做成會議記錄,並自行做出決議,表示完成會員資格審查,副理事長劉福財直指,理事長林湧成和秘書長陳威任均已涉嫌偽造文書,他已具名提出檢舉。
劉世芳進一步指出,在2月10日的例性性會員大會上,已根據國際足協(FIFA)來函,確定「先選舉後修章程」,則足協此次理監事改選應依章程來進行改選,亦即將由49個團體會員投票,則過去依現行章程改選,「只要有會員提名」就符合參選資格,她舉例說明,現任理事長4年前也是未擁有會員資格下參選並當選理事長,同樣的副理事長龔元高也是在未具有會員資格情況下當選理事後再參選成為副理事長,另第11屆的理事長參選人蔡明興也是在非足協會員的情況下參選,以現行章程執行,未具有足協會員資格而參選理監事者,明明有多個前例可循,但此次足協的選務小組卻自行排除邱義仁參選足協理事長資格,明顯違反現行章程規定,所以邱義仁參選足協理事長的資格,不應該被剝奪。
立委許智傑更表示,更爭議的是,此次足協組成並運作的選務小組明顯大有問題。他進一步指出,由足協秘書長陳威任組成的選務小組三名成員,有兩位是現任理事長林湧成的私人公司律師,顯然有利益迴避問題;再者,選務小組會議應由三人中的召集人主持,而三位選務小組成員唯一具有正當性的成員、足協監事陳政雄在2月27日並未主持選務小組會議,反而被要求僅能列席,改由秘書長陳威任主持選務小組會議,並越權審查參選人資格,事後又擅自公告審查結果,足協無論是選務小組的組成和當日審查參選人資格的過程均極具爭議,缺乏正當性。
許智傑5日偕同部分足協成員前往體育署檢舉,署長林德福承諾解決爭議後再進行改選,目前體育署仍和足協在協調,但選務小組資格和作為的相關爭議至今仍未釐清,因此體育署也還沒有核備足協由選務小組審查的參選人名單,因此可以確定的是,足協原訂17日召開會員大會改選,已確定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