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改選爆發爭議,副理事長龔元高(左)與秘書長陳威任(右)槓上。(畫面合成/攝影:李昆翰、圖片取自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網站)
足協改選爭議持續延燒,有意參選的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被認為資格不符,引發紛爭。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曾為此發信給國際足總(FIFA),要求FIFA裁決,12日足協秘書長陳威任卻反咬龔元高的信件涉嫌偽造文書,已向檢調告發。不過,龔元高也回嗆,「他們告我,我就告他們誣告。」
足協理事長改選爭議起源於邱義仁想參選足協理事長,但足協秘書處認為,按照足協章程第8條第3項規定,「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邱義仁不是會員,所以沒有參選理事長資格。至於現任會長林湧成則通過參選資格審查。
不過,龔元高在4年前參選副理事長時,同樣沒有會員資格,卻依舊能參選甚至當選。龔元高也認為,足協章程第32條第2項規定,「參與理事會選舉之候選人必須由至少一名會員代表提名」,因此邱義仁只要被會員提名了,就有參選資格。
對於邱義仁到底能不能參選,龔元高主張,應該由FIFA來定奪。龔元高也於2月23日寫信給FIFA,還附上會員的連署書。
被指不讓邱義仁參選的陳威任12日則召開記者會,大動作反擊。對於章程解釋問題,他認為,會員大會是足協最高權力機構,應在會員大會討論或修訂章程。
針對龔元高4年前未具有會員身分卻能參選,陳威任表示,他不清楚當年的情況,但現在就是按照章程來審查參選資格。
陳威任還反咬龔元高寄給FIFA的信中,會員連署簽章處的桃園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總幹事鄭家興的印章,被寫成鄭「嘉」興,基隆市體育會主委楊明賢的簽名字跡也跟本人不符,質疑龔元高偽造文書,已經向檢調告發。
龔元高隨後也做出回應,他強調,他有鄭家興、楊明賢親筆簽名的授權書,只是不慎誤植鄭家興的名字,也有發出更正信。龔元高也放話,如果足協對他提告,「我就告他們誣告。」(足協紛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