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確定自4月1日起平均電價調幅為3%,但一般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用電不調漲。(攝影:葉信菉)
經濟部16日下午召開今年首次電價審議委員會,確定一般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用電不調漲,其他用電戶自4月1日起平均電價調幅為3%,將由原本每度2.5488元調漲至2.6253元。
經濟部指出,本次電價調漲主要因素是國際燃料價格上漲,由於燃料成本佔價成本向超過5成,依台電公司原提報資料,本次電價上漲幅度應為14.54%,經審議會審議後下降為10.24%,仍超過電價調幅上限,因此最終決議調漲3%,調幅不足部分,未來依台電公司實際盈虧情形油電價穩定準備管理支應。
經濟部說明,台電公司依電價公式提報2018年上半年電價檢討方案,經濟部16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由審議委員依公式檢視各項成本因子、提供專業意見,最終決議電價調整結果。
經濟部強調,本次調整是基於照顧民生、穩定物價、節約能源為原則。住宅用電500度以下、小商家用電1,500度以下不調整,雖不同以往為330度不調,但預計約85%住宅用戶、82%小商家用戶所需繳交電費與之前一樣,不受影響;住宅用電超過500度、小商家用電超過1,500度之用電則適度調漲,引導用戶節約用電。(小商家會趁勢漲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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