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指南》來到台灣,表示台灣觀光旅遊受到國際重視。(圖片取自米其林粉專)
3月14日《台北米其林指南》發表,共有20家餐廳奪星,一時引起媒體與輿論一片熱烈討論,有人熱情「追星」,有人因為「先見之明」曾吃過星級餐廳而與有榮焉,其中最有趣的例子是台灣世代基金會去年11月才剛邀請重要外賓──曾兩度任聯合國安理會輪值主席的前保加利亞外長所羅門帕西──訪台,第一天晚宴正是此次台北指南發表中唯一的三星餐廳,君品酒店頤宮,第二天則是二星餐廳請客樓,可說給了外賓最佳的星級體驗。
但任何評鑑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許多人有不同意見,或因為支持的餐廳沒有奪星而有諸多反論與反彈,或有人認為米其林沒什麼了不起,有極少數人甚至祭出民族主義,大中國主義者不容「蠻夷」來評判中式食物,台灣民族主義者認為台灣人才懂台菜。米其林不僅激起了台灣人對美食的進一步討論,更竟讓深藍深綠有了共識,也是天下奇觀。
米其林在國際上當然是舉足輕重,這點無庸置疑,指南來到台灣,表示台灣觀光旅遊受到國際重視,無論如何是件值得高興的好事,但習於凡事排名比序的台灣人,把米其林當成考試成績單,於是追星者有之,覺得沒有排到名,比序輸人了,就大喊考試不公者有之,這反映出的其實是台灣人自己的心魔。或許,在忙著比成績之前,我們應該思考米其林指南是怎麼來的。
顧名思義,米其林指南出自百年企業輪胎大廠米其林輪胎,這本指南並非哪國政府舉辦的評比,沒有如奧斯卡獎的6000名電影界專業資深人士組成的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組織主辦,更不是像奧運有奧委會,或足球國際比賽有足總,由某種世界餐飲的聯合機構主持,而是由一家輪胎公司發行,輪胎可不能吃,輪胎業的巨擘到底怎麼跟美食扯上關係的?
時間回到1888年,130年前,甲午戰爭都還沒開打,台灣還在滿清統治下,當年因丈量土地工作只求快速草率行事,官逼民反,引起彰化仕紳施九緞起義,最後由霧峰林家的林朝棟平定;在中國,這一年光緒皇帝大婚,宣告親政,同一年,日後的上海大亨杜月笙才剛剛出生。
地球的另一邊,法國中部克勒蒙費朗的米其林家族企業來到了轉捩點,這家在1832年由米其林家的老爺爺成立的小公司,原本販售農業設備與一些橡膠製品,包括橡膠驅動皮帶、閥門、水管等等,因為老爺爺過世,加上長年的疏於管理,已經瀕臨破產邊緣,不得已之下,家族只好召回老爺爺的兩個孫子回家重整挽救。
兩兄弟的哥哥安德烈‧米其林,當時本來在法國首都巴黎已經是位事業有成的工程師,弟弟愛德華‧米其林,原本立志成為一位藝術家,但家族有難,兩人都放棄了原本的志業回鄉,哥哥安德烈接手米其林公司之後,立即任命弟弟愛德華為經理,兩人雖然回鄉「共赴家難」,但是其實都沒真正做過生意,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正在束手無策的時候,同年一位發明家登記的新專利成為一線生機。
1888年,蘇格蘭發明家約翰·登祿普發明了充氣輪胎,並申請專利,雖然登祿普本人沒能從中獲得大筆財富,但是卻造福了全人類,充氣輪胎造成人類交通的大革命,充氣輪胎讓腳踏車騎起來不再會因為路面不平而震得骨頭都散了,於是引起腳踏車大流行,但「有一好沒二好」,充氣輪胎也從此為人類帶來了爆胎的問題。
隔年,1889年,一位家族友人來找米其林兄弟修理腳踏車爆胎,兩兄弟突然意識到,這股新的腳踏車大風行與爆胎的問題,將是不得了商機,如果他們能讓爆胎更容易處理,就能掌握這個機會,讓家族企業起死回生,於是他們想到可拆卸輪胎的點子,愛德華親自試驗,發展原型,最終於1891年取得可拆卸輪胎的專利,米其林輪胎在當年的法國P-B-P自行車極限挑戰賽(巴黎至布雷斯特再回到巴黎,全長1227公里)大放異彩,隨即開始應用到機動車輛,1896年時巴黎已有300輛計程車採用米其林輪胎。
米其林輪胎從搖搖欲墜的家族企業,現在成為新興產業的龍頭企業,當時汽車產業才剛剛開始發展,整個法國才不過不到3000輛車,法國還沒有全國公路系統,汽油還得到特定藥局買,米其林兄弟卻已經預見未來,在他們的願景中,將會家家戶戶都有汽車,而不是只有少數熱愛嘗新的先驅才買車,人人都會開車到處長途旅行,享受前所未有的自由,同時磨掉一大堆輪胎,然後他們自然得買米其林輪胎。
有了這個想法,米其林兄弟想到,趁著1900年法國巴黎舉辦萬國博覽會,應該來推動汽車旅遊,而開車旅遊需要啥呢?地圖、加油地點、修車廠,飯店、上廁所吃東西的地方、半路爆胎怎樣自己換輪胎,於是,第一版本的米其林指南誕生了,這個時候還沒有日後的星級餐廳評鑑,就純粹是一本旅遊手冊。
第一版的米其林指南印了3.5萬本,免費發給所有車主,最初指南的介紹範圍只有法國本國,1904年才開始跨出國際化的第一步,發行鄰國比利時的版本,接下來快速擴展指南範圍,1907年發行法國殖民地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版本,1908年進軍阿爾卑斯山與萊茵河,包括北義大利、瑞士、巴伐利亞、荷蘭,1910年來到德國、西班牙、葡萄牙,1911年英倫三島,北非、南義大利、科西嘉島,1909年法國指南發行英文版本。
米其林指南不斷更新,中間只被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斷,到了1920年,安德烈拜訪輪胎技師時,發現一件讓他震怒的小事,那就是他的心肝寶貝米其林指南,竟然被拿來墊扳手,安德烈頓時明白天下的奧客都是一樣的,免費就被當隨便,「人只有付錢買的東西才會當一回事」,所以從此以後,米其林指南不再免費,1922年米其林指南要價7法郎,換算成今日的貨幣,大約要價500塊錢新台幣。
既然要收費,那品質也要提升,米其林指南移除廣告、開始對餐廳分門別類,同時,米其林兄弟發現米其林指南本來只是個業餘參考小冊,卻因為做得很好備受歡迎,影響力越來越權威,為了符合社會的期待,米其林兄弟認為必須對餐廳的評鑑更為專業,於是召集專業的匿名評鑑人員團隊來評價餐廳,這個制度一直發揚光大持續至今,當米其林兄弟這麼認真看待指南,指南的聲望也就更加崇高,而米其林就更兢兢業業,成為一個正向循環。
很自然的,指南開始想到要評鑑高級餐廳,1926年,米其林指南推出了星級制度來評鑑高級餐廳,一開始只有「一顆星」,也就是只有有星跟無星的差別,1931年增加二星與三星等級,之後到1936年正式定下零到三星的評鑑標準。也在1931年,米其林餐廳指南從原本的藍色封面改為如今舉世聞名的紅色封面「紅指南」。
米其林指南最為人稱道的故事是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盟軍策畫諾曼地登陸時,擔心登陸後會在法國迷路,因為戰爭中許多路標遭到摧毀,盟軍想到的解決方案是:印發1939年版(1940之後因為戰爭暫停發行)的米其林指南給士兵。
戰後恢復發行的1945年版,體現了米其林指南編輯團隊的謹慎與負責,封面上特別標註:「因為這個版本是在戰爭中準備的,詳細與正確程度可能不如先前的標準,但應該還是有用處。」在這樣的精益求精下,米其林的公信力與日俱增,最終全球銷售3000萬本。
米其林擴展到歐洲之外的速度相當緩慢,也顯示其對於不同飲食文化區差異的警覺與謹慎,2005年11月米其林推出紐約市指南,才終於跨出傳統的歐洲與北非區域,之後擴展速度仍相當保守,2007年東京,2008年港、澳,2016年上海、新加坡,2018年台北。
米其林指南如今變得比米其林輪胎本身還更有名,當米其林指南登陸美國時,也一樣引起一陣媒體旋風,但是很多美國人竟然不知道米其林指南來自米其林輪胎,畢竟這兩個產業在現在看來實在差距太遠了,但這個從輪胎到餐飲的過程,也正是米其林指南的歷史最有啟發性的一點:最初,米其林兄弟只是兩個回家拯救家族小企業的「魯蛇二代」,找到了一個解決爆胎問題的商機,開起了輪胎公司,又因為想打開汽車市場,發行旅遊指南,從這樣的無心插柳,到現在成為人人討論的對象,憑藉著的就只是持續的專注用心經營所累積的社會公信力。
每當米其林指南登陸一個新地區,就一定會有類似的爭執:爭論米其林不懂當地食物,或是聲稱米其林偏重法式料理,以及無數的誰該得星卻沒得,誰憑什麼得星的沒完沒了辯論,爭論到最後,也一定會有人提出民族主義的看法,說應該要有本國的評鑑指南。
當然了!米其林指南原本也是只有法國本身啊!其實,人口與台灣大略相當的澳洲,尚未有米其林指南,澳洲美食的最高榮譽,就是本國的評鑑,由《雪梨晨鋒報》推出的年度「美食指南」(Good Food Guide),以一到三頂帽子數為餐廳評鑑,最頂級的得到「三帽」的評價,幾頂帽子的榮譽隨著澳洲菁英廚師與澳洲美食逐漸在全球發揚光大,現在也成為全球知名的評價等級。
英國也有自己的「美食指南」(The Good Food Guide),起源於1951年,發起人是喜愛美食與美酒的記者雷蒙‧伯斯蓋(Raymond Postgate),有感於英國出了名的食物難吃,原本在口袋雜誌上寫專欄固定諷刺英國食物,寫久了之後,他決定與其只是批評,不如做點有建設性的事,於是伯斯蓋向讀者徵求全英國的好餐廳介紹,得到熱烈迴響,他開玩笑的稱之為「防止難吃食物學會」(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Food)。
伯斯蓋召集這群志願試吃大軍來評價英國餐廳,他認為「有可能收買一個人,但不可能收買整個軍隊」,以這個方式建立公信力,指南持續發表至今,過去屬於英國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Association)的「選誰?」(Which?)品牌,2013 年之後改由連鎖超市維特羅斯(Waitrose)發行。
若是覺得米其林評的沒道理,不妨學習伯斯蓋的英國經驗,召集喜愛美食的大眾,辦個台灣自己的指南,報紙能發行美食指南,超市也能發行美食指南,不是只有百年大企業才能辦到。若是做不到或不願做,只能一邊看著米其林指南,一邊只憑「嘴砲」批評米其林怎麼評鑑,那不如還是省點口水,乖乖去米其林星級餐廳朝聖吧。
※作者台大醫學系畢業後,轉行出版、產業分析、業餘歷史研究,著有《橡皮推翻了滿清》、《明騎西行記》等書,譯作有《紙牌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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