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已發函同意無償撥用立法院現址用地,未來立院將不須再每年繳交逾5千萬元租金給北市府。此外,國產署也已同意無償撥用南港瓶蓋工廠給北市府使用。(合成畫面/李昆翰攝、圖片取自南港瓶蓋工廠臉書)
立法院紛擾數十年的用地爭議終於有解,不必再寄人籬下!立院高層透露,台北市政府今年1月已發函同意「無償撥用」立法院現址用地,此案正由內政部審核中;未來此用地「管理機關」由北市教育局更改為立法院後,立院要整修、擴建都不必再經過北市府同意,也不必再每年繳交超過5千萬元的租金給北市府。
台北市長柯文哲原規劃以立法院5884坪、價值約37.5億元的市有土地,和中央「等值交換」國有財產署持有的南港三期重劃D區(價值約28億元)、南港瓶蓋工廠(價值約7800萬元)、南港轉運站東站用地(價值約3.6億元)等共5塊、同為價值37.5億元的國有土地,以發展「東區門戶計畫」。但2017年7月,此重大市產處分案在北市議會表決時被國民黨議員以「交換條件吃虧」為由擋下,確定胎死腹中。
據了解,「換地計畫」破局後,北市府、立法院被迫各自改走申請「無償撥用」的途徑。
由於南港瓶蓋工廠有6棟建物先前已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北市府原就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申請撥用、活化再利用。立法院現址則為「台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舊校舍,過去長期被劃定為「國中用地」,院方歷經10多年努力,2017年終於成功申請把此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不過仍得繳納租金。
國產署署長曾國基、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接受《上報》訪問時都證實,南港瓶蓋工廠用地已於今年2月間「無償撥用」給北市府,北市府預計將打造成青創基地;至於南港轉運站等用地,因為沒有撥用正當理由,如果北市府想開發,只能採「合作開發、共享利潤」方式處理。
由於立法院用地塵埃落定,已討論數十年的立法院遷建與否議題,預計近期將再浮上檯面,成為政壇話題。
不過,當初柯文哲在北市議會所提「以地易地」計畫,是以立法院的市有土地換南港瓶蓋工廠等5塊國有地,如今只有立法院、南港瓶蓋工廠2塊用地彼此「無償撥用」,看似北市府較吃虧,已引發北市議員議論。
對此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接受《上報》訪問時說,最早規劃的換地計畫包括移轉「土地所有權」,無償撥用則只是變更「管理機關」,所有權不變,並沒有實質「交換土地」,兩者不能等同比較。「也就是說,如果未來瓶蓋工廠不做青創基地使用,用地就要還給國產署;立法院如果搬家了,用地就要還給北市府」。
「不能好像只准我們占中央便宜,不准中央占我們便宜,這沒道理啊!」陳志銘說,「無償撥用」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間常見處理用地的模式,目前警政署、國防部大直營區的地也是北市府的,但是中央政府在使用。「如果要斤斤計較、算這麼清楚,中央撥給北市府使用的國小、公園用地,一樣可被要求收回,一樣可要求要付錢」。更不用說,「中央同意撥用給北市府使用的土地,還多於市府同意撥用給中央的,要算算不完!」
至於立法院和南港瓶蓋工廠是否可視為交換利益「互為無償撥用」?陳志銘則說,一碼歸一碼,如果是「互為無償撥用」,應該雙方講好一起送件,行政院同天核定。但實際上是「各走各的路」,各自提出申請,所以送件時間、核定時間都是視為個別案件處理。
據了解,北市府私下考量的還有,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2017年4月已指定立法院行政大樓為「古蹟」、立法院議場為「歷史建築」,後續即使收回用地也很難再開發。尤其立法院遷建機率不大,當這塊用地從「國中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後,北市府就不太有正當理由阻擋立法院申請無償撥用。
北市府官員直言,一開始想走「換地」,就是希望「橋歸橋、路歸路」,兩邊直接交換等值的土地所有權,「不用中央的土地讓我使用,營收的錢還要分給中央」。不過議會否決此計畫後,只能走撥用程序,這是國家的規定,未來就是行政程序上比較繁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