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於25日下午3時在司法院前發起第5次「白玫瑰運動」,抗議恐龍法官。(攝影:李昆翰)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於25日下午3時在司法院前發起第5次「白玫瑰運動」,抗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親吻某位女助理,卻逃過免職,僅罰薪216萬元。其中於職務法庭審案受命法官陳志祥又公開表示陳鴻斌只是「婚外情未遂,不是性騷擾」,更引發外界怒火。
另外此次白玫瑰協會也認為,3年前台中、雲林地方法院2名法官認為「高再犯性侵累犯於服刑後接受治療」的規定有違憲之虞,分別聲請釋憲並停止審理相關案件等司法爭議。
白玫瑰協會呼籲民眾到場參與,「大人黑衣,小孩白衣,手持白玫瑰,我們司法院見」。
白玫瑰運動訴求有三:
1.初任法官任用進場必須具有五年律師經驗,並且,律師訴訟專責法規案件至少80%以上。法官的養成,不應該是毫無社會經驗的人來自由心證,法官判刑判案必須專精,民法的判民法、刑法的判刑法、家事得判家事,絕對不是在律師執業時間常接土地糾紛的來判性侵案件,律師執業期間專辦離婚案件的來裁判殺人案,又不是攪一攪變撒尿牛丸。法院更不是打怪入門新手的修煉場,所以,由律師轉為法官,律師訴訟刑法案件,要80%以上。
2.法官任命改為任期制,一期為六年。即使是法官,應該與人民的意思直接連結,我們能夠了解法官的心證是審判的核心,但不該是來自活在自己小圈圈、想象中的是自由心證,與民意悖離,無法讓當事人信任,這些高傲且自認為是社會菁英的一群人,卻還沾沾自喜的認為民智還未開化,可以自由操弄,而不受任何人制約,因為,法官終身職,而無人拿它奈何。反正只要考上法官,就可以一路玩到底,一直玩一直玩,玩錯還可以重新玩,反正隊友會幫忙掩護、繼續打怪,不信的話你去看看陳鴻斌法官的隊友就知道了。
3.高再犯性侵累犯,不應該為法官個人的想法而被放出來,釋憲結果還沒出來,不該用釋憲的藉口,駁回檢察官提出的高再犯性侵累犯刑後強制治療的申請。台灣需要專區,我們需要專區,釋憲沒有配套,法官只會把問題丟回給人民,法官的位置,接觸不到人民的生活,對這二位法官而言,違反加害者人權就是錯的,而我們人民呢?只能生活在恐懼之中。(要許宗力也上性平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