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當選人管中閔日前遭民眾檢舉違法在中國兼課。對此,北檢已致電台大財經系,預告近期將對管中閔發出傳票,請他到案說明。(攝影:葉信菉)
台北地檢署於上周接獲檢舉,指管中閔自2005年起,在中國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對此,檢方已致電台大財經系,預告近期將對管中閔發出傳票,請他到案說明。
北檢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管中閔身為受到管制的離職政務人員,卻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涉密退職政務人員管制3年赴中相關規定。
檢舉指出,管中閔於2005年起曾在中國廈門大學、西安交大、華中科技大學等校兼職,但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北檢接獲民眾檢舉資料後,已分他字案調查,交由重大刑案專組團隊辦案,並由檢察長邢泰釗督辦,釐清管中閔是否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公務人員服務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同時並已致電台大財經系,預告近期將對管中閔發出傳票,請他到案說明。
3月24日台大召開校務會議。對此,管理學院代表在會上表示,已於19日發函廈門大學詢問,廈大校長辦公室回函表示,管所擔任的是榮譽職客座教授,並無在廈大擔任碩博士生導師,也沒有在該校兼課或領取薪水,但有短期客座講學。
相關說法卻引發台大其他教授不滿,不少教授過去曾獲中國邀請出任客座或講座教授,但多被人事室打槍,對比管中閔的放寬,指控校方偏頗不公。
台大人事處代表則於會上指出,管中閔2012年到2015年於行政院服務,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關係條例》,卸任關於若要前往中國,都要與移民署申請,待獲得許可後才能前往。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於日前表示,經查移民署資料,管中閔自2005年迄今13年來,共計有28次赴中申請,其中21次獲內政部許可,剩餘7次則由內政部審查會許可。(國台辦是管中閔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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