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事件當下,香港親中媒體及政客除了要求香港大學革除戴氏,甚至主張按《基本法》23條訂立禁制港獨言行的法律。(中通社)
曾發起「占領中環」運動、觸發雨傘革命的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近日又於政圈掀起波瀾。戴氏於三月中赴台出席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舉辦的論壇,於會中表示中共專制定必結束,中國最終必會實行民主,屆時香港人可考慮應該獨立還是與中國其他族群組成聯邦式邦聯。
戴耀廷本人一直都不主張港獨,但他自提出「占領中環」後,就不時會提出一些實驗性質濃烈的建議,期望能刺激聽眾之思考。
但這次戴氏的思想實驗卻捅中了馬蜂窩。香港的親中媒體及政客近日群起攻擊戴耀廷,要求香港大學懲罰以至是革除戴氏,甚至主張按《基本法》23條訂立禁制港獨言行的法律。之後香港政府及中國港澳辦均發表聲明譴責,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亦於4月2日刊登措辭強硬的社論。一場腥風血雨的獵巫運動,似要一觸即發。
最近兩年,香港及中國當局對港獨的限制越來越緊、對港獨的定義則越來越鬆。2016年,選舉委員會禠奪曾提倡港獨的梁天琦之參選資格,又以司法程序阻撓於宣誓時表態支持港獨的本土派議員就任。而自決派的周庭雖未曾提倡港獨,但因她所屬的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口號,因而亦被指為支持港獨,無法參與剛舉行的立法會補選。
如今親中喉舌不單反對所謂「港獨」人士參選,還想禁止提倡港獨的言論,甚至連不帶立場的討論亦不容許。我們不禁要問:中國方面的底線,還要收緊到幾時呢?
實情中國對於何謂港獨、何謂愛國,早就有其定見。只是香港人一直相信可以「愛國不愛黨」,才會對種種蛛絲馬跡視而不見。我們只須回顧2004年的「愛國論爭」就能一覽端倪。
香港當局於2003年以《基本法》23條為由,意圖訂立《國家安全法》。民主派認為該法案將損害香港人的人身和言論自由,要求政府能收回法案重新諮詢,但當局仍一意孤行,要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法案。民間人權陣線為此發起7月1日大遊行。當時香港經濟不景,又遇上非典型肺炎疫潮,但政府的回應卻連連失誤,以致民怨沸騰。結果大遊行當日有逾50萬民眾上街,是除1989年天安門學運外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遊行。
七一遊行的衝擊令親政府陣營內部出現裂痕,當中親商界的自由黨見眾怒難犯,於6日撤回對法案的支持,令《國家安全法》胎死腹中。民眾深受鼓舞,便進一步要求政制民主化。原定於9日在立法會外舉行的反23條立法集會,就變成爭取「07、08雙普選」(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2008年立法會全面直選)的集會,民眾的口號也由「反惡法」改為「還政於民」。
民主化的憧憬,源於《基本法》的許諾。當中45條就指明行政長官選舉會按「實際情況」、根據「循序漸進」原則,最終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以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予香港人普選。而在附件一、二,則指出如須修改2007年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方法,須得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然後行政長官同意後,交予中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或批准。然而「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民主程序提名」以及「備案」和「批准」所指為何,則人言人殊。
香港民主派按其對普通法的理解,認為進一步的政制改革可由香港議會主導,「實際情況」是否符合「循序漸進」則是由港方決定。而有「廣泛代表性」行「民主程序」的提委會,則當由民選議會組成。人大常委會的「備案」或「批准」,也只屬事後確認。
但中國方面卻對此不以為然。他們認為中國是單一制國家,因此香港並不能像聯邦制國家的地方政府那樣擁有剩餘權力,《基本法》中模稜兩可之處,也只有中國當局能有權解釋。而「備案」、「待批」的意思,代表人大常委會有最終的否決權。中國方面認為「事後確認」的想法,是無視中國對香港要行使的實然主權。
此時民主黨大老李柱銘決定接受美國國會邀請,於2004年3月出席聽證會,令中國當局大為火光,使「愛國論爭」白熱化。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安民率先發難,於2月17日表示:有些人就愛國問題發表謬論…中國共產黨就是中國人民的代表,也就是香港同胞的代表…誰想要破壞香港的穩定,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都是休想!
而曾為基本法起草委員的中國法律學者夏勇,則指責「還政於民」為炒作出來的偽議題。他認為在中國接收香港後,在香港的「中國人」早已當家作主:正是因為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中華民族才得以洗百年恥辱,港人才可能真正享有人權和自由,港人治港的實質是中國人治港…
這些講法跟隨先鋒黨主義的邏輯:中共是在港「中國人」的代表,是以真正的「還政於民」,就是讓「眾望所歸」的中共全盤操控。
費約翰(John Fitzgerald)於《喚醒中國》,描述了先鋒黨理論如何於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步入主流。當時國共兩黨都在煽動仇外情緒,認為中國於西方帝國主義的壓迫下,已到生死存亡之危急關頭。然而,他們對民眾亦不信任,認為他們既無知,又軟弱,就如孫文所言,因「自由太多」而淪為「一盤散沙」。國共兩黨均認為觀乎整個中國,就只有他們這一小撮精英能掌握救國之道。而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喚醒沉睡的無知大眾,要他們團結地服從革命先行者的領導,由上而下地把中國改造成富強大國。
何謂中國、何謂中華民族、何謂愛國,一切定義都是出於先鋒黨的教導。民眾既是愚昧無知、無知到無法理解自身的權益,那所謂的「民主」,就是讓聰明的先鋒黨擔任民意代表「為民作主」。自1927年北伐後,國民黨與共產黨先後執政,這種歪理就不可逆轉地成為中國國族主義的主流。
香港人在中國統治下,若然覺得不夠自由、不夠民主,那在先鋒黨的眼中,就是忘恩負義的叛國行徑。中共就像《孤雛淚》中的濟貧院理事,聽到饑餓的奧利佛想索取更多食物,就大動肝火,覺得這位不懂知足的屁孩朽木難雕。中共聽到香港的民主訴求,就基於仇外意識,陰謀論地認為香港人暗通外敵、要在香港建立獨立的政治實體。曾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的周南如此抨擊:
事隔六年,有人,其中包括曾經極力反對香港回歸中國和激烈反對《基本法》的人,重新棟起英國人打出的「還政於民」的旗號,在群眾中進行煽動,製造混亂。
而新華社《瞭望》周刊編輯湯華,則把反對《國家安全法》的抗爭一併批評,指責正為自由與民主奮鬥的香港人,都要對中國圖謀不軌:
如有的人繼續參與甚至領導旨在否定憲法、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顛覆中央政府的政治組織。他們打着追求民主的幌子,散佈所謂「反對中共不等於不愛國」的謬論……在香港《基本法》第23條問題上,某些人也充份地暴露出他們敵視國家的真面目……他們一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而極力地阻撓《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
最終中國官媒《中國日報》於2月20日的社論,也採納了這種視民主派為「戀殖獨港」勢力的觀點,為「愛國論爭」定調:
香港確有一些掌握着某種政治權力的人不符合「港人治港」的條件。他們當初為歷史大勢所趨,確曾表示擁護香港回歸,但並不情願在「一國」下生活,因而在回歸後不斷與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角力,反對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組織或參與反對中央政府的活動、乞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公開支援台灣前途自決…
中國當局並未有察覺當時民主派普遍仍有大中華意識,但他們認為「愛國不愛黨」的「文化國族主義」,只是用來掩飾民主派對中國的敵視。黨國不分已是中國的大傳統,只接受中國文化而抗拒共產黨政權,在中共眼中就等同叛國、就可以奉民族大義之名無情打壓。當中國與黨國已密不可分,身為中國人的自由,就是黨國恩賜的自由;中國的民主,就是讓中共以人民代表的身份「為民作主」。「朕不給的,你不能搶」,香港人若還有主體意識,對自由與民主還有更多的追求,就是未有盡好身為「中國人」的本份。
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6日公佈對《基本法》附件一、二的詮釋,指出香港如欲推行政制改革,行政長官須先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之後要得到其批准,香港當局才可以按附件一、二的規定展開立法程序。也就是說,啟動政制改革的主導權在與中央關係密切的行政長官手上,而中國當局對此能一錘定音。07、08雙普選的民主夢就此破碎。
2004年的愛國論爭,亦標誌着中國對港政策的轉變。中國一方面逐漸提出自由行和CEPA等經濟融合政策,既是要以經濟機遇收買人心,同時亦加劇香港對中國的依賴。另一方面中國亦更粗暴干涉香港內政,逐漸淡化昔日「高度自治」的承諾,並高調地操縱政府及親中派政團,以「愛國者專制」為目標。中國當局亦收起昔日對民主派的相對寬容,要求他們服膺「愛國即愛黨」的新標準,並意圖不擇手段地消滅未肯歸順的勢力。中聯辦研究員強世功於2008年撰寫《中國香港》,為中國的新政策提供理論基礎:
在愛國問題上,他們(按:民主派)經常會說,他們愛的是祖國的河山和歷史文化……這樣的愛國是我們在港英殖民下的愛國標準,而不是香港回歸之後的愛國標準……在中央對香港擁有的主權(,)從主權權利變成主權行使的過程中,必然要將「一國」從一個歷史文化的建構(、)變成法律主權的建構,這恰恰是《基本法》的重要意義所在。
在信奉先鋒黨主義的中共眼中,民主派因為不愛黨,早已被歸類為「戀殖獨港」、「危害國家」之徒。中國於2004年後的對港政策,就是要收緊自治、全面執政、肅清民主派、達成「人心回歸」。
中國當局必會先從打擊激進派開始,得手後就向主流民主派步步進逼,將他們眼中的「港獨份子」全面清洗。最終香港政壇,就只能容下親中派政黨,以及美其名曰「中間派」的變節民主派。劇本早就寫好,縱然部份本土派的冒進行徑令這套鬧劇提早開演,但中國要以「港獨」為由把整個在野陣營除滅,則是早晚會發生的事。若要說本土派連累民主派,甚至斥之為與中共裏應外合的內鬼,絕對是言重了。
以往香港民主派的論述,先是提倡「民主回歸論」,希望能藉主權移交的機遇,把香港原有殖民地制度革新為民主政制。他們亦提出「愛國不愛黨」,嘗試在愛國主義的基礎上與中國達成君子協定,使當局能放手讓香港民主化。時勢已證明當時民主派流於天真。縱使他們的首要關注,始終是香港本土的自由、民主與民權,但其大中華情結卻令他們所託非人。
雖然從歷史角度看,他們的誤判也是情有可原:1970年代末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國社會的自由化傾向,確能令親歷其境者充滿盼望。而中國為了拉攏香港人,孤立英國及殖民地政府,亦有過寬鬆的愛國標準。鄧小平於香港前途談判期間表示:
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場上,維護民族大局,不管抱甚麼政治觀點,包括罵共產黨的人,都要大團結。
民主派的天真,在於他們未有意識到這只是統戰語言:當英中兩國的主要矛盾消失,民主派與中共的矛盾就會從次要變為主要,他們也再不會是團結的對象。他們亦未有意識到自1927年起,中國一直由先鋒黨統治,黨國一體的國族觀早已深入骨髓、無可挽回。
沒有「黨國」的「文化中國」,只可能是不復存在的故國。在1980年代一度生機勃發的中國自由化運動,亦於1989年六四慘案後遭逢沒頂之災。如今各種風風雨雨,正好說明香港一日仍壓於中國統治的五指山,自由將一點點的流失、民主也定必遙遙無期。
中國先是對付本土派,然後再針對自決派,如今在戴耀廷事件中,又把矛頭指向校園。如果這次親中喉舌的詭計得逞,民主派全軍覆沒的日子,亦為期不遠。民主派必須有清楚的意識:當你的對手是堅信全能管治的先鋒黨,而你剛巧要在邊陲地區爭取民主自治,那麼整場運動本質上就是獨立運動。不論你的主張如何溫和,只因你的對手是不可理喻的操控狂,他必然會把你當成獨派打。
是以你本人必須有成為獨派的心理準備,要把民主運動當成獨立運動那樣推動。曾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深法律界人士吳靄儀,曾於1983年的一篇文章論及民主與港獨。以下的一番話可謂是預言,正好能作為本文之結尾:
目前的邏輯是:我們不預備放棄我們認識的、用血汗心智塑造出來的香港,從政治上講,結論便是要求獨立。不願意走獨立之途,就唯有妥協了。
※作者為《香港,鬱躁的家邦:本土觀點的香港源流史》作者